温州市海港大厦1幢1501室(南)房屋三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30日 |
详见浙江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s://e.zjpse.com/prjs/lease/detail/2316.html
一、标的信息: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1-30
挂牌期满日期: 2020-12-11
出租标的地址: 温州市海港大厦1幢1501室(南)
项目联系地址: 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联系人:曹女士 | 联系电话:0571-86094209 | 手机号: 13588497996
二、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格:56元/平方米/月。
2.竞租保证金:4万元。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承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浙江产权交易所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租赁保证金:5万元。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法律法规要求报消防、规划、城管执法、房管等行政部门审批的施工、装修项目,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竣工后根据规定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审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6.承租人租用该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7.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9.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11.竞拍人参与竞拍前应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条款,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租赁合同全部条款。
12.如本次挂牌标的物现有水、电条件无法满足承租人经营需要,承租人应自行协调大楼物业进行安装,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对于水、电是否满足扩容条件不做任何保证。
13.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4.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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