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上华街道办事处关于《上华街道志》出版印刷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兰溪市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 |
项目概况
兰溪市上华街道《上华街道志》出版印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二楼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C-LX2020-014
项目名称:兰溪市上华街道《上华街道志》出版印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97000
最高限价(元):197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上华街道志》出版印刷 数量:3000 预算金额(元):19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页数:约692页,42印张,其中彩色20页、黑白672页。 开本(用纸):大16开(18.5*28)。正文用80克淡黄雅致纸单色印刷,彩页用157克铜版彩色印刷,封面用特种纸。局部采用烫金工艺。 装订:圆背精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 号)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 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标项内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 料】。 5.4.2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和监狱企业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在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及进口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 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 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国家二级及以上出版社; 3.拥有图书、期刊、电子、音像和数字等各类出版资质,曾获得过多项全国性荣誉; 4.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从事过类似项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二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兰溪市上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8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兰溪市上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自 2020 年 11月 27日-2020 年12月0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在公告期限之后,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谈判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谈判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潜在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4、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谈判文件的,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5、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534372092@qq.com)。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兰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0579-88888432 兰溪市纪委(监察)机关:0579-88899324 兰溪市公安局 0579-110 举报邮箱:lxspab0579@163.com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上华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58985253 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佳 联系电话:13858986127 质疑受理联系人:黄静 质疑联系电话:0579-88896113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溪市上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兰溪市上华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
传 真:0579-88301008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301223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58985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986127
质疑联系人:黄静
质疑联系方式:1839591695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楼影
监督投诉电话:0579-8889037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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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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