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清溪水库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海县清溪水库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NBJX200277G;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简要服务要求 | 项目建安费 | 预估价 | 合计 |
1 | 招标代理 | 宁海县清溪水库工程所涉及项目的招标代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含跟踪审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一审)等相关服务内容。 | 约120000 万元 | 82万元 | 529万元 |
2 | 造价咨询 | 447万元 |
三、公告期限: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4日止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3、在参与招投标等活动中,近3年内(指2017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无违法违规行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期限: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形式,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和投标报名信息表(网页自行下载)发至下述邮箱并电联后获取。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投标人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若供阅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获取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最终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传真:0574-83890892,邮箱:nbjxzb@163.com。
六、投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2月17日13:30;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时止;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开标。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时;
开标地点: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开标。
八、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http://ninghai.bidding.gov.cn/)”。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九、联系人:
招标人: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74-6705868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宏发、叶原波、周倩男、吴健、周雨
TEL:0574-83890892,18958278756
FAX:0574-83890892
E-mail:nbjxzb@163.com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
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宁海县清溪水库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应主任
联系电话:0574-65260617
监管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55868392
十、疫情期间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采用现场方式或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1.2、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的。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12月16日17时(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拟在2020年12月16日17时之后,2020年12月17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收件人:杜宏发;联系方式:0574-83890892、18958278756;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开标过程视频监控记录。
3、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
4、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nbjxzb@163.com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
6、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7、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8、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9、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1-8条内容废止。
10、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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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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