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2019年度河道整治姜山镇景江岸村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6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2019年度河道整治姜山镇景江岸村河道整治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建 设 规 模:/
计 划 工 期:4个月
招 标 范 围:鄞州区2019年度河道整治姜山镇景江岸村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范围内,主要内容为新建挡墙、土方开挖及墙后回填等。
标 段 划 分:1个
招标控制价:2120801元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 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它标段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2 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3.2.4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技术及资信标审查不予通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若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技术及资信标审查不予通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 220. 191. 214. 173:7080/login )中下载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无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保证金
(1)金额:肆万元整
(2)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 24 日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款。
特别提示:
①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②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技术及资信标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25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茅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252405478
传真:0574-87415509
传真:0574-87415509
9. 备注
9.1所有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申请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9.1、9.2、9.3条款自动作废。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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