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明东路(南排江路~东环南路)道路新建工程-交通设施的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滨江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3日 |
发布时间:2020-11-23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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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东路(南排江路~东环南路)道路新建工程-交通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第2020-447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四明东路(南排江路~东环南路)道路新建工程-交通设施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余发改基[2020]8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筹,招标人为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20-44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四明东路(南排江路~东环南路)道路新建工程-交通设施 。
2.2工程地址:四明东路(南排江路~东环南路)。
2.3工程规模:四明东路(南排江路~东环南路)交通设施施工。
2.4招标范围:标志、标线及智能交通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评定标准。
2.7工程造价:约17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分项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分项资质或两者联合体企业【如为联合体应以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企业为牵头人】(具体按建市[2014]159号文和建市[2015]20号文规定执行),且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如为联合体仅要求牵头人提供】。
3.2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系统查询,五年内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
(2)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未通过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评标时以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以开标当天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5)其它不符合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情况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具体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服务引导→操作流程→《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3 本工程投标人自备计价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9日下午14时00分。
5.2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
5.2.1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首先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余姚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121.196.209.13:8080/login)(市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中的上传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上传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2.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截止2020年12月9日14时30分逾期未解密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或现场解密,逾期未解密视为投标无效。
5.2.3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参加开标会议,且不需要提交相关证书等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书等扫描件),但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本项规定矛盾时,以本项规定为准。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3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6.其它6.1本次招标实行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对拟派项目经理等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不足及更换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218号
联系人:谢科 电话:0574-62795717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28号南楼5楼
联系人:诸工 电话:13819433451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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