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湖口头至朱山公路提升改造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余杭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30日 |
青田县湖口头至朱山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湖口头至朱山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青田县湖口头至朱山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青发改审【2020】106号》、青田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青田县湖口头至朱山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青交[2020]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青田县湖口头至朱山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位于青田县境内,起点位于鹤城街道湖口头村,接高樟线,沿老路进行拓宽改造,终点位于朱山村,路线全长2.22公里。K1+800处设置约3572平方米停车场。 本项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 .0米,路幅布置为:2×3.25米行车道+2×0.5米硬路肩+2×0.25米土路肩。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青田县湖口头至朱山公路提升改造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平面交叉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为 45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 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于2020年10月30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可与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张平 联系电话:13735907408)。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的事项: 缴纳事项:(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 户 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13802556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 户 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帐。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0日0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6楼交易大厅)。 5.4 招标人定于 2020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8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莫干山路1513号西田 城商业中心西田公馆1013室 邮 编:323900 邮 编: 311100 联系人:熊灵凯 联系人:张平 电 话:13967096796电话:13735907408 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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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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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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