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4)2020年稠江街道垃圾分拣中心场地招租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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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4)2020年稠江街道垃圾分拣中心场地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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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L20201201C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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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基本情况 |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招租稠江街道垃圾分拣中心场地,共计1个标的,位于梧桐街南侧,土地使用权面积约8200平方米,其中水泥地停车场约为1900平方米,四至范围以测量成果图为准。租期为5年2个月(其中2个月为建设期,不计算租金),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场地用于经营工业垃圾分拣中心,项目主要服务于稠江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垃圾的收纳、分拣及运输和再生资源的收纳及处理(不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危废和有害垃圾等);同时,根据政府所需,需承担相应的公益职能。其中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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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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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1、竞价人须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意向竞价人,不得参加本期所有标的的竞价(请意向竞价人自行登录“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或微信关注“信用义乌”查询)。
2、竞价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竞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义乌市范围内,从事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叁年以上的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2)提供2020年纳税凭证;
(3)实体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4)至少有两辆8吨以上密封式垃圾压缩车(提供相应车辆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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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本次公开招租设第一年租金起始价78.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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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
保证金交纳金额为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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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报名 |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地点: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产权交易所6楼大厅
3、竞价保证金交纳:16万元,报名人与转款人名称必须一致,转款时须注明具体标的号,例如:“ (C54)稠江分拣中心”。竞价保证金交款账户:
户 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账 号: 3307040160000046474
4、报名手续: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成后,到交易所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2020年纳税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至少两辆8吨以上密封式垃圾压缩车的车辆行驶证;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服务费,抵交易所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在竞得人交清所有成交款项后,凭委托方出具的相关资料到产权交易所退回。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原报名人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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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16: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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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租程序 |
1、竞价时间:2020年12月1日下午14:30
2、竞价地点:戚继光路501号(稠江街道办事处)7楼招标室
3、参加现场竞价,竞买人须持法人代表身份证、公章。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4、竞价人可携一人进入竞价现场。
5、现场竞价具体程序:
(1)竞价人在指定的时间到达竞价现场(请提前到场);
(2)主持人点算竞价人;
(3)主持人介绍基本情况;
(4)主持人宣布起始价和增价规则及幅度;
(5)现场竞价开始;
(6)竞价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现场竞价以举牌的方式进行报价,以起始价为起叫价,加价幅度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主持人可视场上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7)主持人确认应价后,继续竞价;
(8)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而没有人再加价,主持人落槌表示成交,并宣布该报价者为竞得人。
(9)竞价完成后,竞得人和交易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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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款项支付、
合同签订及移交手续 |
1、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12月4日16时前)向出租方缴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向交易所支付成交金额*3%的服务费等。
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退回。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照20万元收取,由竞得人直接交给出租方。
3、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标的物交付前,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4、按照合同中所列出租起始日前按出租标的现状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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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2、竞得人对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租期届满,竞得人所投资的建筑物等基建现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对项目建设和运营需符合环保和五水共治等要求,厂区地面需进行防渗防漏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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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
1、本期项目的竞得人,经查实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经查实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所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2、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竞得人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自负。竞得人应维护好场地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4、本次出租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土地,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竞得人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竞得人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竞得人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场地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竞得人,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竞得人的损失,出租方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竞得人经审批建造的建筑物按现状依法评估的补偿归竞得人所有。
7、竞得人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出租标的物均以现状出租,出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场地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竞得人在不改变场地结构前提下,可以对场地进行修缮。出租期间由竞得人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8、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微信号ywcqjys、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价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价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价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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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得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拒绝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时间前未向交易所补签的;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3)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除违约责任条款确定的具体情形外,竞得人未按照出租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竞得资格。竞得人应确保自身资格能符合审批机关、监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对竞得人资格的要求,否则竞得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4、若违约人所交的竞价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5、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区块的竞租报名。
6、出租方有权在书面报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产权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由此对竞价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竞价人不得向出租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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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义乌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分中心
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电话:0579-89906608(陈先生)、85542431
传真:0579-85544445 网址:www.ywcq.com公司微信号:ywcqjy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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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
义乌市稠江街道兴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电话:13957903003(马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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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租赁合同(样本)》、《授权委托书》、《报名表》、《位置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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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1、竞价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送达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价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价人。
2、《租赁合同(样本)》等为本文件附件,竞价人可到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下载。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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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分中心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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