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65号1幢厂房租赁项目信息公告CQ2020102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海宁市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8日
招标采购正文

第一部分 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海宁市袁花镇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65号1幢厂房租赁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CQ2020102

二、交易标的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

交易起始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租金 递增

(方式)

加价幅度(元)

优先

权人

是否租赁用途限定

是否 腾空

1号

袁花镇联红路65号1幢厂房(屋面除外)

4618.78

3

997656.48

300000

无

1000

无

是

是

注:1.交易起始价为相应标的首年的租金;

2. 标的为新建标准厂房,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海宁市袁花镇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单独所有,无抵押、出租、优先权、查封等情况。

3.标的租金根据袁花镇国有厂房招商办法按实调整。

4.受让方需服从园区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为1元/月·平方米,按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缴纳。

5. 厂房屋面后期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需接入受让方专变(若有)并网,受让方优先使用电站所发电能。

6.标的设有3T货梯,受让方需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货梯)使用登记。

三、项目规定

1.租赁起始日期:以合同为准。

2.免租期:无。

3.保留价:标的无保留价。

4.履约保证金:无。

5.标的须取得袁花镇租赁工业厂房企业项目准入意见书。

6.标的房产、附属物、设施设备以招标投标时的实物现状为准。

7.标的应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限制或特殊要求。

8.标的若无水、无电的,由受让方自行向国家相关部门咨询申请是否可以开通,可以开通的,相关费用自负。

9.受让方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四、受让资格

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五、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六、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2020年11月18日~11月26日(工作时间);

看样联系人:翟佳贤,联系电话:18257394103。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并亲临标的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方式确认竞买人资格。

2.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8日9:00 ~11月26日16:00(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详见本文件第四部分。

3. 缴纳交易保证金

竞买人根据网上报名打印的《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上指定的账号,在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2020年11月26日16:00)前以转账方式(网银或非现金柜面缴款)缴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人应确保缴款人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不一致的系统将视为保证金未缴纳成功。交易保证金互不开收据。

4.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同报名时间;

资格审查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一楼要素交易窗口;

竞买人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后应提交以下资料赴交易中心确认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表(附件1)和《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

(2)竞买承诺书(附件2);

(3)袁花镇租赁工业厂房企业项目准入意见书;

(4)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非自然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上述若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同一委托代理人仅可接受一位竞买人的授权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代理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经转让方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11月30日)合格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撤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名不具竞买资格:

(1)不符合受让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3)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

(4)无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已过期或失效的;

(5)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资料不齐全或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和资格审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应慎重决定交易申请行为,一旦向本中心提交交易申请的相关资料,即表明对交易标的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10:00;

地点:本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

九、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4楼405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573-87657826

项目交易文件在名时在窗口领取,也可点击本链接下载。

要素交易(手机端、电脑端)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资料下载栏或交易指南栏,也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直接观看视频。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第二部分 交易须知

1. 交易保证金

1.1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

1.1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1.2一份交易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一个竞买人可竞买多个标的。同一竞买人参与多个标的竞价的,需缴纳多个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并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对应的具体标的。

2.2 交易保证金的退转

2.1竞得人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缴纳交易服务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交易中心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2.2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交易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2.成交原则

2.1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标的若仅一人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则采取不改变该交易标的已公布的条件直接成交,该竞买人成为竞得人;该竞得人在报名时提交的《竞买承诺书》中承诺的起始价作为成交价;若对应标的有两人及以上递交报名申请资料的,则对该交易标的进行现场(电子)竞价,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竞价会,竞价规则详见本交易文件第四部分。

2.2 本项目不设保留价。

2.3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2.4 本项目交易结果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3. 付款要求(资金结算)

3.1 本项目的成交价款(或首付款)、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进入中心平台统一结算。各成交标的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作该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竞得人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或首付款)差额部分和交易服务费缴纳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竞得人成交价款扣除转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金额由交易中心在转让方办理交易价款划转手续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2 交易标的成交总价,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成交总价根据租赁期限(除去装修期或免租期)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成交总价(租金)=每年租金/365*实际承租天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元。

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年度租金在前一年租赁期到期前30天内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3交易双方应根据项目(标的)成交总价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交易服务费,缴款账户详见交易文件《前附表》。

交易服务费按交易成交总价计算,以每个标的成交总价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向受让方按以下标准收取:

(1) 100万元(含)以下的,按成交金额0.8%;

(2)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5%;

(3)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4%;

(4) 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3%;

(5) 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2%;

(6)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1%;

(7) 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08%,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 签订合同

4.1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并凭付款凭证及《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可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仅供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中心不承担因制作并提供合同参考文本而被要求承担的任何保证义务。

4.2《成交确认书》、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3 竞得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即成为本项目的受让方。

5. 违约责任

5.1竞买人有下列行为的构成违约:

5.1.1 竞买人应价后撤回的;

5.1.2 因竞买人原因(不按时参加竞价会或参加竞价会但所有竞买人均对于起始价不应价)导致所报标的流标的;

5.1.3 竞买人有扰乱交易秩序行的;

5.1.4 竞买人提供伪造或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受让的;

6.1.5 相互串通或对其他竞买人采取诋毁、排挤、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阻碍他人竞买的;

5.1.6 向相关利益当事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1.7 在交易活动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竞买人有上述行为的,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转给转让方所有外,还将追究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的构成违约:

5.2.1竞得人拒签《成交确认书》的;

5.2.2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的;

5.2.3竞得人拒签合同的。

竞得人有上述行为的,视为其主动放弃受让该标的,本中心有权对受让标的物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另行组织交易。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成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损失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最终成交总价与该受让方报价的差额。

6. 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签署生效的《合同》相关条款办理。

第三部分 竞价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标的有两人及以上报名的竞买人)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竞价会现场,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若产生因损坏、遗失、外借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优先权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权。

2.竞价规则

2.1现场(电子)竞价规则

2.1.1竞买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领取电子竞价席位号,凭席位号进入竞价会现场,每个竞买人有1个席位限二人进入会场并对号入座。上述证件及相关资料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若产生因损坏、遗失、外借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1.2席位是提供并对应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会竞价行为的唯一竞价系统操作终端,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操作说明,任何人出价或跟价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意思表示。

2.1.3现场电子竞价由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连续的阶段组成,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后,进入自由竞价阶段(自由竞价时间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在起始价或当前价(最新有效报价)基础上按加价幅度(1个或1个以上的倍数)规定对竞买标的进行竞价。加价幅度详见第五部分《交易标的清单》。

2.1.4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60秒限时竞价阶段。在6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竞买人对当前价按加价幅度(1个或1个以上的倍数)进行竞价,当产生新的当前价后,60秒限时竞价周期重新启动,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6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竞价系统显示当前最终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为该标的的竞得人,该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竞价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2.1.5 优先权人(原承租人)对当前价进行跟价并确认(必须在6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对当前价点击“优先权”键进行确认),视为行使优先权。若该优先权人在6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不对当前价进行跟价确认,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2.1.6 在竞价开始起至竞价系统产生最终有效报价前,主持人有权拒绝任何无效应价,有权根据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撤回竞价标的或中止竞价;有权判断应价错误或纠纷,并重新提呈或恢复竞价;有权采取其他合理的行为及措施。

2.1.7竞价会期间如遇断电、网络或系统故障等因素导致竞价中止的,交易方式由现场电子竞价改为举牌竞价。举牌竞价规则见第2.2条。

2.2 举牌竞价规则

竞买人进入会场后凭《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向工作人员领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会竞价行为的确定标志,任何人举牌应价或叫价,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意思表示。竞价会结束后,竞买人应将号牌归还工作人员。

竞买人在竞价开始后,主持人宣布标的起始价和加价幅度,竞买人可以自由加价,举牌报出自己的承诺价,竞买人一经应价或叫价,不得撤回。若场上出现两人及以上同时举牌应价,主持人可任意指定其中一人并确认其应价有效。低于加价幅度的应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主持人最后三次报价若仍无人加价,落槌表示成交,该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该竞价标的的竞得人,该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

优先权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权。优先权人举牌视为跟价,无需加价,同等价位主持人将落槌于优先权人。至无人加价时,主持人将再次征询优先权人,若该优先权人不再举牌,视为放弃优先权,主持人可向最高应价竞买人落槌成交。

在竞价开始起至落槌前,主持人有权拒绝任何无效应价,有权根据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撤回竞价标的或中止竞价,有权判断应价错误或纠纷,并重新提呈或恢复竞价,有权采取其他合理的行为及措施。

3. 其他规定

3.1竞买人应按时参加竞价会。竞买人不按时参加或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过程不因竞买人的中途退场而中止。对自动放弃的竞买人,取消其竞买资格。

3.2 进入竞价会现场后,竞买人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对故意扰乱现场秩序的竞买人,工作人员有权劝其退场并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追究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3 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竞价记录单》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论竞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竞得人产生约束力并生效。

3.4 其他未尽事宜,将在竞价会开始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竞价会上口头公开公布告知竞买人。

第四部分 网上报名

1.竞买人在电脑端注册账号及报名。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1登录中心网站。

1.2点击网站左侧“要素交易登录栏”的“要素交易网上报名系统”。

1.3点击注册账号。

1.4请选择“个人或企业”(包括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1.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温馨提示,然后填写:

账号:自己设定,6位数以上,仅限于英文和数字。

密码:自己设定,8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管。

身份证号码:请输入您的真实身份证号码(必须是参与本次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竞价后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系统自动检验。

手机号码:输入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5分钟内收到验证码并填写在左侧输入框。

注册成功。

1.6使用您刚注册的账号,登录要素交易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您的真实信息填写完整。

点击“(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请认真阅读协议内容,明确竞价要求和违约责任。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选中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报名”,确定后点击底下的“提交”按钮。

点击“(第四步)打印《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2.竞买人在手机微信端注册账号及报名。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2.1微信搜索关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2.2公众号中点击“报名竞价”,进入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2.3点击注册账号。

2.4请选择“个人或企业”(包括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温馨提示,然后填写:

账号:自己设定,6位数以上,仅限于英文和数字。

密码:自己设定,8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管。

身份证号码:请输入您的真实身份证号码(必须是参与本次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竞价后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系统自动检验。

手机号码:输入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5分钟内收到验证码并填写在左侧输入框。

注册成功。

2.6使用您刚注册的账号,登录要素交易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点击“(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您的真实信息填写完整。

点击“(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请认真阅读协议内容,明确竞价要求和违约责任。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选中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报名”,确定后点击底下的“提交”按钮。(注:若报名多个标的的,应在确认“提交”前选中所有你要报名的标的,“提交”之后将不能再对报名标的进行修改)

点击“(第四步)打印(或手机截屏保存)《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