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安局鳌江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平阳县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7日 |
发布时间:2020-11-17 09: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平阳县公安局鳌江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PYJS2011163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公安局鳌江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8﹞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代建单位为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鳌江镇平河片蓝田地块C-04地块,本工程道路广场面积2715平方米,绿地面积2036平方米,机动车泊位101个,非机动车泊位157个,本工程概算约670万元。工程内容为室外道路、道路标线、电气、给排水、景观绿化、照明、亮化、地下室充电桩、围墙大门及河道护岸工程等,工期:15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2月10日,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指定位置上上传递交。远 程 不 见 面 招 投 标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详 见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操 作 手 册 , 下 载 地 址 :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5.2 逾期递交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应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横阳路299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57758101680 电话:13616616116 2020年11月1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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