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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经济开发区库柏特纳定制厂房项目勘察设计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海盐县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招标采购正文
海盐经济开发区库柏特纳定制厂房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0-11-13 02: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盐经济开发区库柏特纳定制厂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jkfq2020-7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库柏特纳定制厂房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2020]67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滨海工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盐经济开发区库柏特纳定制厂房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东至康亿达项目,西至健牌铝业项目,南至东西大道。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9102.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214.66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喷涂车间、费料间、油漆间、配电房、门卫,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2.4项目估算总投资:10139万元。

2.5招标范围:海盐经济开发区库柏特纳定制厂房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交通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交通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工程勘察、节能审查评估、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6勘察设计周期要求:总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优化;

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最终优化并通过发改局审批;

③初步设计文本报批稿提交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送审稿);

④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完善的施工图设计图纸(最终稿)及电子稿;

⑤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⑥其他各专业工程设计服从总体工程进度安排。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上述①和②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3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25日09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四楼408办公室(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北路1816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http://www.zjzwfw.gov.cn)发布。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和企业注册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滨海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1816 号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联系人:陈征飞联系人:莫霞萍

电 话:0573-86800071 电 话:0573-86038867

传真:传真:0573-86116950

2020年11月13日

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上述①和②必须同时具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项目组人员

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班子成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

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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