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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交通道路改造提升及王家弄片区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招标采购正文
鄞州区交通道路改造提升及王家弄片区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0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鄞州区交通道路改造提升及王家弄片区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3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交通道路改造提升及王家弄片区开发项目 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2020-330212-47-03-11838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鄞州区

建 设 规 模:本项目包括以下子项:

(1)天童路(庆元大道-兴宁路)改造提升项目

工程道路南起庆元大道、北至兴宁路,总长约6300米(不包括桩号K1+880-K2+680建设范围),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道路断面37-50米不等,桥梁改造10座。

(2)沧海路(兴宁路-首南路)改造提升项目

工程道路全长4650米(不包括轨道嵩江东路站、潘火路站建设范围),其中鄞县大道以北段标准横断面宽度为36米,鄞县大道以南沧海路标准横断面宽40米,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

(3)嵩江路(包括东、中、西)改造提升项目(含3个子项目)

①嵩江东路(钱湖北路-沧海路)

工程路线全长约1820米,拓宽改造后道路标准路幅宽度由28米增加至37米,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桥梁1座。

②嵩江中路(天童北路—钱湖北路)

工程路线全长约855米(不包括桩号K0+099.13-K0+580建设范围),拓宽改造后道路标准路幅宽度由28米增加至37米,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桥梁2座。

③嵩江西路(广德湖北路-天童北路)

工程路线全长约1500米,拓宽改造后道路标准路幅宽度由28米增加至37米,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桥梁改造3座。

(4)鄞县大道东吴段改造提升项目

工程路线全长约4993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40米,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设计速度主线为80公里/小时;共有桥梁6座,其中中桥4座,小桥2座。

(5)潘火王家弄二期安置房开发建设项目

鄞州区JD12-04-37(王家弄)安置项目北侧为福柳路,西侧为沧海路,东西侧为规划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配套社区办公用房(含幼儿园、社区服务站、管理用房及公共部位精装修)。

项目用地为23503平方米,容积率为2.9,总建筑面积约97790.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8047.47平方米(其中幼儿园4894平方米,物业用房等社区配套用房1230平方米,设备用房等1494.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74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606个(含人防车位180个)。住宅可销售面积59129平方米,商业网点13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建设投资约347,770.5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实际投资额以竣工决算的项目建设投资额为准(土地费用及拆迁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纳入项目建设投资;不含潘火王家弄二期安置房开发建设项目土地费用、前期物业基金、税金)。

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暂定为8年,其中各子项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管理期5年。若本项目总体建设期延长,本项目合作期可适当延长,具体延长期限另行协商确定。

招 标 范 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鄞州区交通道路改造提升及王家弄片区开发项目的投资合作方。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与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项目公司(注册地须在鄞州区),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筹划、资金筹措、项目管理、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甲方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项目部分内容除外。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①市政道路及安置房项目: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②公路交通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投融资能力。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②联合体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项①、 ②、③的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5项中要求的业绩;

④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均需出资。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 业绩要求: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有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的业绩。(项目类型为施工总承包或PPP,内容至少包含市政道路建设、公路建设或房屋建设中的至少两项)。

3.6 其他:

3.6.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近连续三年(2017年-2019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6.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6.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要求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3.6.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3.6.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人工工资担保须显示: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3.6.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2月01日09时30分

5.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74-89292635

招标代理: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

联系人:王旭涛

电 话:0574-83888563,15906561064

传 真:0574-8748889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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