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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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YZ-GCZB-202030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经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2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设单位)、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云龙镇石桥村。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81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7930平方米,其中地方面积约785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3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实训用房、教学辅助及行政管理用房、生活用房等房屋建筑,以及室外运动场地及相关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招标控制价:约 26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工期:接业主书面通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工,并配合总承包进度要求。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智能化等工程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1个。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配合总承包单位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奖。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确保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之一须为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和最具影响力企业家的通报》(甬建发【2019】1号)为准,符合《关于鼓励建筑业类企业加快
参与资本运作的意见》(甬建发【2017】110号)规定的企业可享受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同等待遇(以《关于公布我市建筑业类挂牌上市和挂牌上市扶持企业名录的通知》(甬金办【2017】112号为准)。上述如有最新文件,则以最新文件为准】,成员之二应为有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认定标准详见资格审査细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一级,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3.4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3.5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3.6申请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7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对入围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3.6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备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指联合体各方。2、联合体资质的确定: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资格预审方式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
5.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2020年 11 月 16 日16:00时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等附件。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支付,售后不退。5.4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23 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所有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指定地点【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在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资格预审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6.4招标人邀请所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微直播及微信群形式参与整个资格预审开标过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人员须向招标人(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6.5疫情防控期间,请各申请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资格预审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本公告第6.3、6.4、6.5条款自动作废。
7.公告发布7.1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联系人:吴晗晔、毕健敏、贺意波联系电话:0574-83033570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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