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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9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ZX2020-006HZ(CG)

项目名称: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采购预算

单价控制价

1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

250立方米/年*3年

40万元/年* 3年

=人民币120万元整

1600元/立方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医用氧(液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具有医用氧(液态)的药品GMP证书【氧(空分,分装)】;

3、具有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批件(中国药典2005版);

4、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

5、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6、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

7、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8、具有供应450L低温绝热气瓶及医用氧瓶充装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以潜在供应商的名义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以游客名义获取的采购文件不予认可,其投标视作无效投标)。

售价(元):0

提示:磋商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在线递交。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供应商,均应在2020年月日下午16:00 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5.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的递交:以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供应商可以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形式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拒绝到付件,原则上建议采用顺丰快递,快递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邮寄地址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文化街6幢A6-1-2),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572-2115951。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下午17:00 时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由代理公司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磋商资料一并归档。

自公告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6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6.CA 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 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 锁供进行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7.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20190902”。(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6)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八、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需到场,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供应商单位一般只能指派1 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2.参加磋商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一表”,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 中申领),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评标活动;

4.请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30 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5.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苕溪东路20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华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290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文化街6幢A6-1-2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宇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15951

质疑联系人:金晓云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1595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监督人: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附件:
2020-11-9磋商文件: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液态医用氧采购项目.docx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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