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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勘察

所在地区: 浙江-绍兴-绍兴县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6日
招标采购正文
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勘察

发布时间:2020-11-06 02: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勘察(项目名称)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开投【2020】27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片区

2.2 建设规模: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林溪路、艇湖西路、艇湖九路等11条道路,艇湖景观河道,以及艇湖排涝站、污水泵房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建设用地854999平方米 。

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概算投资为174074万元,其中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为90000.8434万元,估算本次招标勘察服务费816.3225万元.本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下浮区间的上限价格):571.4258万元,本工程勘察费风险控制价(为下浮区间的下限价格):489.793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3 招标范围: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林溪路道路工程、艇湖八路道路工程、艇湖二路道路工程、艇湖九路道路工程、艇湖南路道路工程、艇湖三路道路工程、艇湖十一路道路工程、艇湖五路道路工程、艇湖西路道路工程、林溪路-嵊州大道接线工程、艇湖排涝站、污水泵房等工程进行详细勘察、测试、试验、分析和统计等。

2.4 勘察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历日内完成勘察报告。

2.5 质量要求:勘察工作的成果报告文件能满足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不同阶段需要。

2.6 招标方式公开(公开或邀请)招标。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预审或后审)。

2.8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开标前上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为准,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3.2省外企业需取得《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 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4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清出嵊州市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5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20年11月6 日起至2020年11 月26 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3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4.4投标文件提交方式:①投标人可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做到即交即走,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0年11月26 日8时30分~ 9时0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入口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②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的方式(投标文件可邮寄至招标代理,邮寄地址: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联系单位: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58570373,联系人:韩陈芝),并在2020年11 月25 日17时前送达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文件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考虑邮寄途中投标文件丢失、破损等情形,因上述原因引起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0元 (大写:捌万元整),电子保函、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试行)》,电子保函的保险期限必须同投标有效期一致;提交时间:应在2020年11 月23 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10家的,招标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10家(依次先摇取的前10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等于10家或少于10家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有效标数量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每次摇取的球码均不得放入摇号机的箱内。)

6.2 评标方法: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对技术标不再评分,而采用符合性审查方式,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审查通过的,对资信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6.3 中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6.4 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公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8.其他要求:

到现场参与开评标的其他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登记表,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招标人(盖章):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11-5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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