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非重点)诸暨至萧山浦阳快速路工程(二期)大路杨至浦阳段改造工程和G235至诸暨浦阳快速路连接线工程等项目工可报告及初步设计咨询第ZX01标段[Y3300000007000309003001]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绍兴-绍兴县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非重点)诸暨至萧山浦阳快速路工程(二期)大路杨至浦阳段改造工程和G235至诸暨浦阳快速路连接线工程等项目工可报告及初步设计咨询第ZX01标段[Y3300000007000309003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诸暨至萧山浦阳快速路工程(二期)大路杨

至浦阳段改造工程和G235至诸暨浦阳快速路连接线工程等项目工可报告及初步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诸暨至萧山浦阳快速路工程(二期)大路杨至浦阳段改造工程和G235至诸暨浦阳快速路连接线工程等项目(下称“本项目”)经诸暨市政府同意提前展开工可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可报告及初步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诸暨至萧山浦阳快速路工程(二期)大路杨至浦阳段改造工程路线起点拟位于萧山区浦阳镇大泥线与东思线交叉口,终于城市三环线白门,路线全长约19.2公里,一级公路标准,方案总投资约28亿元,建安费约20亿元。

(2)G235至诸暨浦阳快速路连接线工程起点拟位于大路杨,终于G235国道徐坞杨附近,全长约4公里,一级公路标准,总投资约6亿元,建安费约4.5亿元。

(3)枫店线拓宽改造工程起点拟位于枫店线枫桥镇区,终于枫店线店口镇阮市。全长约11公里,一级公路标准,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建安费约7亿元。

(4)枫桥至山下湖(姚江)公路工程起点拟位于绍大线枫桥镇区,接至解放村与国际珠宝城支线相交处,利用华东国际珠宝城支线老路,再从03省道东复线和华东国际珠宝城支线交叉口附近向西北延伸,终于官弦线。全长约13公里,一级公路标准,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建安费约12亿元。

(5)S211绍大线枫桥段改建工程起点拟位于绍大线大干溪村,终于桥亭附近顺接绍大线。全长约13公里,一级公路标准,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建安费约8.3亿元。

上述各项目的起终点、规模及投资额均为暂定,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本项目工可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共设3个标段:

第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诸暨至萧山浦阳快速路工程(二期)大路杨至浦阳段改造工程及G235至诸暨浦阳快速路连接线工程工可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道路照明、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道路综合管线等)、环保等的工可报告编制、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效果图制作、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社会风险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专题报告(如安全性评估、消防专项设计等)等全部工作。

第2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枫桥至山下湖(姚江)公路工程及枫店线拓宽改造工程工可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道路照明、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道路综合管线等)、环保等的工可报告编制、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效果图制作、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通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社会风险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专题报告(如安全性评估、消防专项设计等)等全部工作。

第3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S211绍大线枫桥段改建工程工可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道路照明、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道路综合管线等)、环保等的工可报告编制、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效果图制作、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通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社会风险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专题报告(如安全性评估、消防专项设计等)等全部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次工可报告及初步设计咨询招标共设1个标段:

第ZX0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诸暨至萧山浦阳快速路工程(二期)大路杨至浦阳段改造工程、G235至诸暨浦阳快速路连接线工程、枫桥至山下湖(姚江)公路工程、枫店线拓宽改造工程及枫桥至山下湖(姚江)公路工程及S211绍大线枫桥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咨询,初步设计第三方概算审核,以及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报批等全部工作。

咨询服务周期(暂定180日历天):

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15天内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意见,初步设计完成后15天内提供设计咨询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公路),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设计初审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本项目的设计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3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11月13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11月1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4日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诸暨市环城东路368号

联 系 人:方工

联系方式:0575-89001981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13754276036 0578-2789773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第ZX01标段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公路)。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第ZX01标段

自2015年7月1日(业绩时间认定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为准)以来,完成过1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设计咨询(或设计初审或设计)工作。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为:(1)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为准。

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决定书、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公路等级、主要工作内容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5年7月1日(业绩时间认定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为准)以来,担任过1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设计咨询(或设计初审或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其他分项负责人

1及以上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

注: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

a.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等)的扫描件、投标人在浙江交通网诚信信息系统人员职称等相关证书公开信息打印件(如有)等。

b.项目负责人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批复文件或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公路等级、主要工作内容、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c.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第ZX01标段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