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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龙湖生态环保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龙港市B1区软基处理工程及龙湖生态修复提升(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龙港市龙湖生态环保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龙港市B1区软基处理工程及龙湖生态修复提升(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20-11-02 04: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龙港市龙湖生态环保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龙港市B1区软基处理工程及龙湖生态修复提升(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3831280000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龙湖生态环保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由龙经发投〔2020〕77号批准建设,先行实施—龙港市B1区软基处理工程及龙湖生态修复提升(一期)工程,建设资金来自龙港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浙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港市B1区软基处理工程及龙湖生态修复提升(一期)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龙港市龙湖生态环保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围垦区规划河湖,增强围垦区及江南垟平原排涝调蓄能力,降低洪涝灾害损失,使龙港新城及上游江南垟平原排涝标 准整体达到20年一遇排涝标准;并通过建设清水入城工程、湿地工程、水下森林系统、水生动物 投放、曝气设施、沿河湖绿化带净化拦截工程,有效提升了河网水质;并通过景观、绿化改造,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龙港市龙湖生态修复提升(一期)工程属于龙港市排涝调蓄工程先行实施部分,建设内容为龙湖疏浚,龙湖位于江南海涂围垦区内,总水域面积1.72km?。本次开挖龙湖湖体部分,设计清淤底高程-0.5m,合计护岸长8838m,龙湖常水位为2.77m。开挖土方共计204.41万m?(自然方),含超挖土方7.74万m?(自然方)。其中128.68万m?(自然方)采用水力冲挖泵送至B1区回填,75.73万m?(自然方)泵送至A1区二期。项目总投资(设计)概算为1319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2728万元,专项部分投资466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总投资为81.25万元(不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新增总投资384.14万元)。

龙港市B1区软基处理工程属于龙湖生态环保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先行实施部分,经龙港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满足B1吹填土料来源,并节省龙湖疏浚土方外运费用,将B1区吹填及软基处理和龙湖开挖疏浚同步实施,龙湖疏浚土方泵送往B1区与A1区二期,并在B1区完成吹填后采用直排式真空预压法进行浅层地基处理,形成表层硬壳层,处理面积约218.79公顷。项目总投资(设计)概算4941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48664万元,专项部分投资74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总投资为147.60万元(不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新增总投资598.96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龙港市龙湖生态环保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龙港市B1区软基处理工程及龙湖生态修复提升(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图纸内所有建设内容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及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等监理工作。本工程监理服务期26个月,其中施工期为1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根据温中法【2013】193号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被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2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在投标人单位执业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要求:

1)项目班子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除外)不少于6人,其中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中监理人员到岗一览表。

2)投标人及其拟派水利部监理工程师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被龙港市、温州市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因不良行为被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或通报发文六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日上溯)。

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2017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26日09时30分时间内,直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市分网上(http://www.zjlg.gov.cn/col/col1229004774/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其他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6日 09:3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16:30前。

5.4 答疑时间:2020年11月10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市分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电 话:0577-59950205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浙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庄先生、陈女士电 话:0577-68899897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浙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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