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230号部分商铺3年租赁权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上城区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标的名称

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230号部分商铺3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HJS2020ZL0833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7-09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0-10-30

出租底价

400000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杭州市下城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否

联系人及电话

曹先生、奚小姐 85085582 85085583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屋名称

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230号部分商铺

房屋坐落

中山北路230号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商业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09065360号

共有情况

/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203.96平方米

土地使用证号

/

地类(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

/

其他披露事项

该房屋现为空置状态,实际门牌号与房屋所有权证证载位置不一致,具体以地名办公示的门牌号为准。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租赁面积系出租方测绘所得,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二、出租方基本情况

法人

出租方名称

杭州市土特产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145号

注册资本

10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智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1430349610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济性质

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杭州市土特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小组会议纪要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三、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400000元/年

出租面积

101.98平方米

出租期限

三年

起租日

以实际交付为准

免租期

一个月

租金支付条件

每半年支付一次

租金调整方式

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三个月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出租用途要求

商业用房,不得经营重餐饮、扰民行业。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200000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成交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承租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依次充抵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通过"用户中心-未使用资金"对成交标的完成交易资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2)同意经出租方申请,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和承租方对交易标的交付有异议的,由双方自行解决,经纪会员和杭交所不承担责任。

(3)已知悉并同意:出租方保证租赁房屋产权无争议,且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承租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已明确知悉并接受土地用途、房屋的规划用途、产权情况、性质等。承租方必须在营业前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执照、批准证书或工商、税务登记相关的各种审批、手续等,且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对于承租方办理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执照、批准证书或工商、税务登记相关的各种审批、手续等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承租方同意且承诺不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4)已知悉并同意:承租方须承诺按该租赁房屋的用途要求为商业用房,且不得经营重餐饮、扰民行业,并不得改变该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方应自行申领营业执照,从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记载的合法活动使用,不得利用或容许他人利用该房屋作任何违法或违反公德行为,也不得利用或容许他人利用该房屋做任何不利于出租方或相邻房屋的行为。

(5)已知悉并同意:本次招租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

4、房屋交付:

(1)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接,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承租方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出租方和承租方于房屋交付之日分别派代表进行确认,并共同在移交标的物接受确认单上签字。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即视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

(2)出租方若未能在或约定时间前交付租赁房屋的,以实际交付房屋之次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整个租赁期。

(3)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租赁期限按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期起算,不再顺延。

(4)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5、违约责任:

(1)承租方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交易记录及相关合同文件的,视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若承租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杭交所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有权不予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3)承租方未能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协议》规定支付当年租金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等文件,承租方已付的交易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不予返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具体违约责任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为准。

6、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按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愿在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

地点: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230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3777379676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依次充抵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否

五、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5000元

报名请到http://www.chanjs.com/project/subject/subject_H@e037c68ea3.htm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