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安全感知平台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8日 |
项目概况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安全感知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本单位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ZB420048
项目名称: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安全感知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520000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提供安全感知平台中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验收成功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本单位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 (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开标室一307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三楼开标室一(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根据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凡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候选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将不能被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肺炎防疫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标时间。 7)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8)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提交。 2)“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 (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至宁波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三楼开标室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0室),联系方式:0574-87312175。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72253341@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10:00。 (三)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钉钉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扫描进群【各供应商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前将授权代表的qq号发至代理机构(邮箱:372253341@qq.com),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发钉钉群号至各供应商的邮箱】,未按要求进群的供应商,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9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01409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9288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0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佳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12175
质疑联系人:王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121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国家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 真:/
联系人 :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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