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创建提升工程—南入城口景观建设第1次澄清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衢江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2日 |
城南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创建提升工程—南入城口景观建设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各投标人: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及的“项目建设规模:计划投资3385.5546万元”,“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3385.5546万元,”
现更正为“项目建设规模:计划投资2868.0818 万元”,“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2868.0818万元,”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及的投标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记录表上的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或园林绿化工程业绩1个。”
现更正为: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或园林绿化工程业绩1个。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及的“计划于2021年1月19日建成”;
现更正为“计划于2021年2月7日建成”
四、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及的“主要部位为清湖大道与江贺公路交叉口,具体内容为导流岛整体改造、交叉口人行道改造、交叉口公园园路改造、中央隔离带绿化提升、沿线绿化提升、临时围墙设置等内容及设计变更中明确的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主要部位为清湖大道与江贺公路交叉口,具体内容为导流岛整体改造、公园改造、中央隔离带绿化提升、沿线绿化提升等清湖大道辅道相关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五、原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
|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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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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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 1.3.2
|
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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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4.1业绩要求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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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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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标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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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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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记录表上的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或园林绿化工程业绩1个。
|
现更正为:1.4.1业绩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
|
见招标公告内容。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或园林绿化工程业绩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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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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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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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3385.5546万元。
非竞争性费用:3321708.85元(包括暂定价项目 2403192元,暂定价材料864566元,标化工地增加费(衢州市级))53950.85元含规费及税金。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最高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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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868.0818 万元。
非竞争性费用:8755578元(包括暂定价项目1137066元,暂定价材料6158859 元,暂列金额1417000元,标化工地增加费(衢州市级))42653 元含规费及税金。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最高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
|
[if !supportLists]八、
[endif]原招标文件第13页中的
| 3.4.1
|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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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方式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江山市保函缴纳操作手册》(详见网址:http://jyzx.ggzy.qz.gov.cn/art/2020/10/15/art_1229296014_58681696.html)。
|
现更正为
| 3.4.1
|
投标保证金
|
缴纳方式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江山市保函缴纳操作手册》(详见网址:http://ggzy.qz.gov.cn/qzggzy/06b812ec-7191-4640-894e-5eb13856cf71/d788bacf-c185-4110-8e20-0025929af89a/%E6%B1%9F%E5%B1%B1%E7%94%B5%E5%AD%90%E4%BF%9D%E5%87%BD%E6%93%8D%E4%BD%9C%E6%89%8B%E5%8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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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招标文件第14页中的
|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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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
8.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记录表上的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或园林绿化工程业绩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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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 3.5.1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
8.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或园林绿化工程业绩1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至少四方(四方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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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原招标文件第35页中的资信标评审办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下列资信标评分细则表评分;
| 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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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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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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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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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合同价(或合同中的工程建安费)3000万元及以上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类似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合同中须体现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内容,否则此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3分。
|
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通知标书、施工合同、至少四方(四方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时间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中标价为准。
2、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本项不得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个项目合同的,只记一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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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荣誉(6分)
|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园林景观类施工业绩获得中国建设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施工业绩获得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如“钱江杯”等)的每个得2分,最高4分;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得(如“衢江杯”等)的每个得1分,最高2分。
同项目不得累计计分。
合同须体现园林绿化内容,否则此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6分。
|
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行业协会或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获奖文件或证书、得奖项目施工合同(合同须体现园林绿化内容)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本项不得分。
(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的落款时间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职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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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景观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合同价(或合同中的工程建安费)3000万元及以上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类似施工业绩的,得1分。
本项最高2分。
注:合同中须体现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内容,否则此项不得分。
|
1、提供职称证书(或电子证书从政务网上获取的,须印有二维码及发证机构电子签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至少四方(四方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三者中的项目负责人姓名须一致,业绩时间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中标价为准。
3、提供职称证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本项不得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个项目合同的,只记一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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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的设计资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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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得1分。
|
[if !supportLists]1、
[endif]提供资质证书原(或电子证书从政务网上获取的,须印有二维码及发证机构电子签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if !supportLists]2、
[endif]如投标人的设计资质为子公司或下属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本项不得分。
|
现更正为:
| 评审内容
|
评分说明
|
评审依据
|
| 企业业绩
(3分)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合同价(或合同中的工程建安费)2500万元及以上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类似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合同中须体现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内容,否则此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3分。
|
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通知标书、施工合同、至少四方(四方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时间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中标价为准。
2、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本项不得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个项目合同的,只记一次分。
|
| 企业荣誉(6分)
|
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施工业绩获得中国建设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施工业绩获得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如“钱江杯”等)的每个得2分,最高4分;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得(如“衢江杯”等)的每个得1分,最高2分。
同项目不得累计计分。
合同须体现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内容,否则此项不得分。 本项最高6分。
|
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文件或证书、得奖项目施工合同(合同须体现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类内容)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本项不得分。
(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的落款时间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职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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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合同价(或合同中的工程建安费)2500万元及以上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类似施工业绩的,得1分。
本项最高2分。
注:合同中须体现园林景观类或园林绿化内容,否则此项不得分。
|
1、提供职称证书(或电子证书从政务网上获取的,须印有二维码及发证机构电子签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至少四方(四方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三者中的项目负责人姓名须一致,业绩时间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中标价为准。
3、提供职称证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本项不得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个项目合同的,只记一次分。
|
| 投标人的设计资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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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得1分。
|
提供资质证书(或电子证书从政务网上获取的,须印有二维码及发证机构电子签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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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删除原招标文件第36页中的
(2)总分包之间的关系是否明确,各项管理手段是否科学,是否考虑为招标人另行发包工程的承包人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0—1分);
(3)施工现场总平布置的合理性(0—1分);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36页中的(1)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合理(0—1分)(附项目班子人员名单);
(4)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关键节点和线路的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包括赶工期措施、施工工序等)(0—1分);
现更正为:
(1)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合理(0—2分)(附项目班子人员名单);
(4)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关键节点和线路的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包括赶工期措施、施工工序等)(0—2分)。
十三、原招标文件第59页中的绿化部分:审定后于30天内支付至绿化部分工程结算价(审计价)的80%,养护期满一年经补植完成并经复验合格后支付至绿化部分工程结算价(审计价)的90%,养护期满二年经补植完成并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余款。
现更正为 绿化部分:审定后于30天内支付至绿化部分工程结算价(审计价)的85%,余款作为绿化养护费,分两年支付,养护期满一年经考核复验合格后支付余款的50%,每月进行养护质量考核,养护期满二年经考核复验合格后付清。
十四、删除原招标文件59页中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中的
承包人提供绿化养护费的方式:
采用现金交纳的方式:绿化部分工程结算价(审计价)的20℅。
十五、删除原招标文件第60页中的绿化养护费的扣留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后一次性扣留绿化养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为绿化部分工程结算价(审计价)的20%,养护期满一年经补植完成并经复验合格后支付绿化部分工程结算价(审计价)的10%,养护期满二年经补植完成并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余款。
十六、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及的“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10月26日16:3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9时30分00秒”,“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现更正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10月27 日16:3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 6日9时30分00秒”,“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if !supportLists]十七、
[endif]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的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域名由“www.qzggzy.com”变更为“ggzy.qz.gov.cn”。
十八、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为准。
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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