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沙河(备塘河-东湖闸)水质改善综合治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江干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2日 |
项目概况
九沙河(备塘河-东湖闸)水质改善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THL-2020-06
项目名称:九沙河(备塘河-东湖闸)水质改善综合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8650000
最高限价(元):76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九沙河(和睦港-东湖闸)水质改善综合治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招标范围为九沙河(备塘河-东湖闸)水质改善综合治理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其中水生植物种植、增设泵站、增设曝气设备、新建河道感知设备这四项需在前15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三章 评分办法》。 2、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证明材料: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单位缴纳的(2020 年2月至 2020 年7月)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主要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缴纳社保。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作废标处理;上述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评标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潜在供应商可下载查看采购文件。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参与本项目。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闸弄口街道三里亭路77号201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3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6235
质疑联系人:胡茂华
质疑联系方式:85866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三里亭路77号
传 真:0571-86411623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413752
质疑联系人:朱立盛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413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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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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