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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南九苑25-2号215室等11套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上城区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9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5-2号215室等11套房产

标的编号

HJS2020ZC0589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5-28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0-11-02

转让底价

15756300元

资产所在地区

杭州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联系人及电话

0571-85085594、85085582

一、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5-2号215室

房屋坐落

大关南九苑25-2号215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6497354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132.81㎡

土地使用证号

杭拱国用2007第001007号

地类(用途)

商业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5年12月7日

使用权面积

41.4㎡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6-2号01室

房屋坐落

大关南九苑26-2号01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6497330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44.27㎡

土地使用证号

杭拱国用2007第001010号

地类(用途)

商业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5年12月7日

使用权面积

13.8㎡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6-2号02室

房屋坐落

大关南九苑26-2号02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6497329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44.27㎡

土地使用证号

杭拱国用2007第001011号

地类(用途)

商业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5年12月7日

使用权面积

13.8㎡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6-2号03室

房屋坐落

大关南九苑26-2号03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6497336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44.27㎡

土地使用证号

杭拱国用2007第001012号

地类(用途)

商业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5年12月7日

使用权面积

13.8㎡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7-2号217室

房屋坐落

大关南九苑27-2号217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6497333号

共有情况

规划用途

房屋性质

非住宅

建筑面积

150.5㎡

土地使用证号

杭拱国用2007第001017号

地类(用途)

商业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5年12月7日

使用权面积

46.9㎡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4-3号314室

房屋坐落

大关南九苑24-3号314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6497306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132.81㎡

土地使用证号

杭拱国用2007第001003号

地类(用途)

商业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5年12月7日

使用权面积

41.4㎡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5-3号315室

房屋坐落

大关南九苑25-3号315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6497314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132.81㎡

土地使用证号

杭拱国用2007第001008号

地类(用途)

商业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5年12月7日

使用权面积

41.4㎡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6-3号01室

房屋坐落

大关南九苑26-3号01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6497310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44.27㎡

土地使用证号

杭拱国用2007第001013号

地类(用途)

商业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5年12月7日

使用权面积

13.8㎡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6-3号02室

房屋坐落

大关南九苑26-3号02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6497309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44.27㎡

土地使用证号

杭拱国用2007第001014号

地类(用途)

商业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5年12月7日

使用权面积

13.8㎡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6-3号03室

房屋坐落

大关南九苑26-3号03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6497275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44.27㎡

土地使用证号

杭拱国用2007第001015号

地类(用途)

商业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5年12月7日

使用权面积

13.8㎡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7-3号317室

房屋坐落

大关南九苑27-3号317室

使用现状

空置

物业类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杭房权证拱移字第06497283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规划用途

非住宅

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

150.5㎡

土地使用证号

杭拱国用2007第001019号

地类(用途)

商业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55年12月7日

使用权面积

46.9㎡

其他披露事项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16号安居临江大厦3-5层

注册资本

伍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

吴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470102757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杭居董发【2019】39号关于同意公开转让近江、都市水乡、大关等区块50间商铺的董事会决议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编号:第72号简复单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大关南九苑25-2号215室等11套房产

转让底价

15756300元

是否设置保留价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3120000元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须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成交款)。若受让方需要委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可提供有偿的权证过户服务,同时受让方还应自《成交通知书》签署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预付成交价4%款项作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税、费(多退少补)。

对符合按揭政策的受让方申请用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浦发银行)商业贷款支付成交款项并获得银行核准的,须在《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付款,不足部分受让方按期补足)、交易服务费及预付成交价4%款项作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税、费(多退少补),余款用银行贷款支付。若银行审核后不同意贷款的,受让方应自银行贷款审核不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款(原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付款的金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成交款)。但无论何种情形下,受让方都应在《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成交款的支付,该期限届满后未付讫成交款的都将构成受让方违约。

(2)已知悉并同意:经转让方申请,杭交所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含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和受让方对交易标的交付有异议的,由双方自行解决,经纪会员和杭交所不承担责任。

(3)已知悉并同意: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所受让房屋无法过户,受让方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及经纪会员、杭交所无关,受让方已付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已知悉并同意: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双方该等新签定的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交易合同为准。

(5)已知悉并同意:交易标的的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可以重新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办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转让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照交易标的情况和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涉及租赁尚未到期的交易标的,租赁期内的水、电等费用的支付以房屋租赁合同(以实际签订的文本名称为准)约定为准,由受让方与承租人处理。

(6)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标的房屋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7)已知悉并同意:若交易标的成交的,标的内各房产的价格按(对应房产转让底价/转让底价合计金额)乘以成交总价计算确定。

(8)已知悉并同意:本次标的现状为含权证范围外公共走廊空间,内部结构因使用需要已进行变动,同层墙体及上下楼层被打通,现状外观与证载范围所示不符,但本次交易标的情况均以现状为准,面积以权证证载为准,转让方对打通处与证载不符部分不承担作复原等任何责任处理。,若需复原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9)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转让方和受让方的相关权利、义务及资产交付等以《资产交易合同》(样本)为准。

5、交易标的交付:

本次交易标的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受让方付清上述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交易标的的交付手续,转让方按照下述约定和受让方办理成交标的的移交手续:

(1)不动产权证书的移交及过户手续办理:受让方一次性付款的,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付清的全部成交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不动产权证书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应自移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转让方的协助下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受让方按揭贷款支付的,按按揭贷款的手续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若受让方委托经纪会员或经纪会员指定单位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的,经纪会员或经纪会员指定单位可提供有偿办证服务。如由于转让方或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理的,转让方或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在办理房产权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2)交易标的实物移交:

本交易标的为空置,受让方完成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且转让方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受让方按标的现状进行移交。移交地为交易标的所在地,双方对水电表读数确认后即视为实物移交完毕。

6、违约责任:

受让方确定后,未能在上述约定日内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交易记录及其他相关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受让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杭交所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受让方不依《交易须知》、《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等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总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视为受让方毁约,杭交所有权不予返还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受让方逾期付款的,每天支付按逾期额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视为受让方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若已签订)等文件,且不再返还受让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经纪会员、杭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7、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2.5%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踏勘安排

时间:报名截止前2个工作日上午10:00-16:00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85085594、85085582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1200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四、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3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是

刊登媒体

钱江晚报

五、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九时至下午三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5000元

报名请到http://www.chanjs.com/project/subject/subject_H@6835d76004.htm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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