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资产变卖项目的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9月29日 |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对报废资产变卖项目进行竞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报废资产变卖,具体清单另行提供。
2、变卖底价:开标现场公布。变卖底价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价为准。
3、竞标方式:本次竞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变卖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缴纳保证金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进行公开竞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缴纳保证金时,即直接按其报价中标,不得弃权(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没收保证金)。
4、竞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9月29日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竞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 整。
2、帐户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4、银行帐号:20010122000422548
5、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竞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被拒绝。
6、保证金的退回: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办理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办理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
四、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0年11月3日14:00时起~2020年11月3日14:30时止,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 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受让人放弃所有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支付。
六、合同款的支付
资产变卖合同签订后,合同款交纳采取一次性付清原则,中标人清点完所有资产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逾期支付货款,期限在30天以内的,中标人应向变卖人支付合同款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变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开标结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变卖人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八、标的勘察时间:变卖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变卖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竞标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有意向的竞标人可前往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现场购买竞标文件。竞标文件500元/份,竞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其他
1、中标人提货时间:在合同签订,清点完所有资产并付清合同款后15日内完成清理,逾期将当成废弃物,变卖方有权处理。
2、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开标结束后,中标者一旦被发现,取消中标者的中标资格且重新进行招投标活动),并自愿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变卖人):某单位
联系人:方高强
联系电话:13566648851
招标代理人: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
联系人:杜宏发
电话:0574-83890892、18958278756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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