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舟山市启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舟山-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29日
招标采购正文

舟山市启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舟山市启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ZZKG2020001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不低于7309.50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本次增资拟通过公开方式引入2名新进股东,其中新进股东1最低投资金额不低于4873万元人民币,新进股东2最低投资金额不低于2436.5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6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本次增资拟通过公开方式引入2名新进股东,其中新进股东1最低投资金额不低于4873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0%;新进股东2最低投资金额不低于2436.5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20%。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2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4500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增加至7500万元,拟新增注册资本4500万元。

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否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否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浙江启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000

100

40

新进股东1

---

---

40

新进股东2

---

---

20

其他披露信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交易达成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本次增资扩股,拟征集2名新进股东。新进股东1持股40%,新进股东2持股20%,两名新进股东分别征集到1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增资价格分别不低于挂牌价,并经增资企业确认的为最终投资人。 增资终结条件: 本次增资扩股,拟征集2名新进股东。新进股东1持股40%,新进股东2持股20%,2名新进股东须同时成交,本次增资方可成立。若任一新进股东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本次增资终止。

募集资金用途

实现电力产业资本与国有资本的进一步产融整合及省管产业单位与地方国有投资主体的产业结合,建立股权多元化、机制市场化、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为公司带来增量业务资源,提升企业价值和核心竞争能力。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为将建立股权多元化、机制市场化、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活力,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辐射力。经公司股东研究决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进股东以达目的。 本次增资,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7309.5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进股东1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4873万元人民币,新进股东2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 2436.5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拟引入2名新进股东,新进股东1持股40%,新进股东2持股20%。2名新进股东需同时成交,本次增资方可成立;若任一新进股东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本次增资终止。在公告期间,若任一新进股东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投资方,将采用综合评议方式进行。任意1名新进股东只征集到一个合格的意向投资方,将以不低于挂牌价成交。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3000万增加至7500万元,溢价部分,则增加资本公积。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其他披露事项

1、增资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特别事项说明。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等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意向投资方若在确定为投资竞得人后以不了解或不接受增资企业及增资项目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拒绝按照增资条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舟山市启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舟山市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区新港八道109号

法定代表人

卢海军

成立日期

2009年08月31日

注册资本(万元)

3000(人民币)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制造业

经济类型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900693642873N

经营规模

□大 □中 √小 □微

经营范围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高压开关柜、高压电缆分接箱、户外箱式开关站设备、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保护管、高低压开关元器件、电子元器件、铁件及金属构件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修理及电力设备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

1

职工人数

主业借用到产业单位的全民职工22人,业务外包职工85人。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2017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2433615.53

76436331.30

45997284.2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11736652.92

7507895.04

5631617.84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6894562.84

119920720.88

36973841.9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42501771.32

3387814.80

2429266.86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7372326.56

109428076.45

37944250.1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11106596.46

6975848.94

5107411.30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新进股东1(意向投资方1): 1、意向投资方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亿人民币,实缴资金不少于50亿人民币的企业法人。(执行标准:意向投资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亿元的证明材料,如:工商备案的章程、合伙协议、验资报告、最近一期年度的审计报告、股东或合伙人出资证明材料、工商登记证明。) 2、意向投资方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合并报表)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执行标准:意向投资方须提供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3、意向投资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括且不限于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综合开发投资。(执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4、意向投资方需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这三种企业的具体情况详见参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第四条)。(执行标准:提供国有产权登记证) 5、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执行标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6、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新进股东2(意向投资方2): 1、意向投资方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亿的法人或合伙企业。(执行标准:意向投资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亿元的证明材料,如:工商备案的章程、合伙协议、验资报告、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股东或合伙人出资证明材料、工商登记证明。) 2、意向投资方若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地应为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执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 3、意向投资方依法诚信经营,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需书面承诺公司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2015年或之后成立的企业为企业成立日起至今)无违法经营,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准:提供书面承诺) 4、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办理投资意向手续,并在信息披露期截止日2020年12月1日16:00前将人民币487.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新进股东1)或人民币 243.6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新进股东2)交纳至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2、增资前各方均已取得批准与授权,均已完成各自内部决策法律程序,同意按照本次增资的投资金额、支付条件和其他要求完成本次增资。 3、本次增资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意向投资方按要求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为投资竞得人后,在付清全部增资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为增资价款的1%)后退还。投资竞得人与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原股东浙江启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企业舟山市启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增资企业和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付清全部增资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部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递交股权变更登记资料,并根据本次增资条件要求备案新《章程》。 4、完全接受舟山市启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级单位批准的本次增资方案与职工安置方案。 5、增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增资扩股前的股东享有或承担。 6、完全接受《增资扩股协议》、新《章程》等本次增资项目备查文件内容,并在最终经综合评议后确定为投资竞得人后,签署上述文件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比例

按最低投资金额比例收取10%(意向投资人1的交易保证金为487.30万元,意向投资人2的交易保证金为243.65万元)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保证金交纳期限

2020年12月1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于补偿增资企业、产权交易机构等方面的损失:(1)意向投资方办理完成投资意向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公告期满,须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或未按《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时限足额支付增资款的;(4)未及时配合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已接受的新《章程》等文件;(5)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书面承诺事项情形的。2、未被确认为投资方的意向投资人,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保证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1206022409000017759

开户行:工商银行舟山新城支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4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在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 信息发布终结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但未达到募集资金总额), 信息发布终结,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且达到募集资金总额),信息发布终结,说明:信息发布终结并组织遴选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

详见评议文件。(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方可现场查阅,完成报名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方可领取评议文件)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余芳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80-228231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580-2282322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499782198@qq.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C座1905室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zsztb.gov.cn/zsztbweb/

补录披露信息

暂无补录披露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