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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雷公山物流基地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29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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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雷公山物流基地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9


项目概况

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雷公山物流基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HZ-2020-XS017

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雷公山物流基地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雷公山物流基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提交成果文件(不含各阶段报批评审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投标人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港口河海工程)的工程咨询单位;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10 月27 日9:30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于2020年10月27日9:30时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用于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由供应商自负风险。 3.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10月27日10: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供应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并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其余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继续有效,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 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经采购人及监管部门同意后,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5.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7日9:30时。 6.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其他事项: 1.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 2)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3)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4)疫情期间以现场送达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安排持绿色“甬行码” (或当地健康码)为绿色的代表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备份投标文件。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港务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丹河东路8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韩春旭

项目联系方式:0574-59117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天安路37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欧翔

项目联系方式:15088811554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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