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级文保单位邓家大屋保护性修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龙泉市 | 发布日期: | 2020年9月28日 |
龙泉市级文保单位邓家大屋保护性修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泉市级文保单位邓家大屋保护性修建工程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资[2020]3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龙泉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龙泉市西街街区,项目所在地为西街538-540号、542-548号、550-1-5号、550-8-10号、554-556号、560号及564号等。
项目总用地面积18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94平方米,主要对邓家大屋及其周边建筑进行修建,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详见建筑图纸】。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20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975.9万元。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002.0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26.17万元,工程费用为975.9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①工程的初步设计细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且满足本工程正常使用所需的全部内容)的修建工程及相关配套的景观、给排水、电气、亮化和绿化工程等;④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⑤工程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本工程为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本工程施工期的安保,以及各类工程检查、档案管理、竣工移交等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不纳入EPC总承包范围。
2.3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现行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2.4 合同服务期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期:1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业务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且须同时具有以下任一项施工资质:【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①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务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从业人员上岗证(施工)资格或具有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从业人员上岗证(勘察设计)资格,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从业人员上岗证(施工)资格;
3.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从业人员上岗证(勘察设计)资格;
3.7施工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8本工程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3.9联合体的组成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省外投标企业还需要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均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网址: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0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5.2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规定:6.1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及拟派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6.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7.联系方式招标人:龙泉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苍松路29号 地 址:龙泉市中山东路龙锦公寓301室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人:汤女士
电 话:0578-7753771 电 话(传真):0578-7113468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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