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拍卖或拍租服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镇海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9月27日 |
招标采购正文
资产处置拍卖或拍租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7 13: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就资产处置拍卖或拍租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资产处置拍卖或拍租服务二、项目编号:GTCGS2020043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内容、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招标控制(投标报价上限)1、招标内容:就宁波市镇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名下及其下属企业资产处置所需拍卖或拍租提供竞拍服务。详细要求见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3、服务期限:服务总期限为三年(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4、服务地点:宁波市镇海区5、招标控制(投标报价上限)依据《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和最高司法解释及本招标文件约定: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委托人收取的佣金为0元;通过拍卖方式处置资产的,向买受人收取的佣金最高不得超过拍卖成交价的2.5%;通过拍租方式处置资产的,向买受人收取的佣金最高不得超过拍卖成交价的5%;超出上述限价规定的投标将被否决。五、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2. 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主拍卖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tchina.gov.cn查询为准]。本项目将于中标公示前查询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主拍卖师有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若有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拍卖经营许可证;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六、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本或纸质文本形式出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将采用到付款的方式,并请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采用邮寄方式的,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本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 号:33101984036050508384-0002(注意该“-”号为减号,短横)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联系人: 徐晶 电话:0574-86274782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温馨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发送至2589002191@qq.com,并在底单上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请给予配合。七、发放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中集中受理发放时间为2020年9月27至2020年10月9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八、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后递交或扫描后通过邮件方式[邮箱:2589002191@qq.com]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报名函》(格式后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代码证(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须提交组织代码证,下同);■ 投标人资质(格)证书;九、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0月21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0年10月21日9时00分 (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0元,保证金形式:银行支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提交时间:于2020年10月19日16时00 分(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到如下账户并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及项目编号:帐户名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号:6232811590000000994开户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联系人: 徐晶 电话:0574-86274782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十二、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上,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十三、业务主管单位(部门)业务主管单位(部门):宁波市镇海新城管理委员会纪检组十四、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315200 联系人: 徐 工 联系电话:0574-86661526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新城管理委员会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永平西路168号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74-86592605附表:投标报名函格式投标报名函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在网上下载了贵公司项目编号为GTCGS2020043,项目名称为资产处置拍卖或拍租服务的招标文件,本公司将准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具体情况如下:投标单位名称(全称) 统一信用证(或组织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传 真 如有变更、答疑、澄清等事项告知情况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告知时间 电话或手机号码 联系人姓名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备注 报名后不参加投标,须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告知,否则将按规定扣除投标人诚信分。附 件 清 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和组织代码证(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须提交组织代码证);■ 投标人资质(格)证书;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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