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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蔡郎桥菜市场改造拆建工程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24日
招标采购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蔡郎桥菜市场改造拆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0]2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区补助一部分,其余由镇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蔡郎桥村。

建设规模:拆除原蔡郎桥菜场建筑,新建菜场建筑面积约1413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4186146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蔡郎桥菜场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保函信息)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无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 CA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王玲、刘霞

电话:0574-87977480

8、备注

8.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视情况采用在线微直播形式,所有投标人可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8.1、8.2、8.3条款自动作废。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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