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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宋诏桥村经济合作社宋鑫综合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鄞州区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22日
招标采购正文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宋诏桥村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宋诏桥村经济合作社宋鑫综合大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

物业综合服务费

限价

1

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宋诏桥村经济合作社宋鑫综合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5元/㎡/月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09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止。

2、供应商可直接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乡镇(街道)交易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20年09月28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报名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工本费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xzb01@126.com,若24小时后未收到邮箱回复信息,请致电(0574-83033198)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开户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账号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942100104001260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09月29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交易站5楼开标室(鄞州区四明东路60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在完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严格按照采购人安排的座次就坐。相关人员需佩戴口罩,确保体温正常,参与现场招标响应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提醒事项:疫情期间,供应商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招投标响应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0年0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交易站5楼开标室(鄞州区四明东路606号)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2、供应商应于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或网银方式打入以下账号(必须以总公司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或个人等均无效)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393572394313

到帐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83088031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宋诏桥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兴西路89号

联系人:缪书记 电话:0574-88207658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3室

电话:0574-83033198 邮箱:kxzb01@126.com

联系人:陈春楠、董顺杰、朱佳慧、周健、王慧慧、史宇骁、陈斌武

十二、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kxzb01@126.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涉及到的防疫措施自动作废,按正常公开开标进行。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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