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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镇绿道建设、镇区设施配套及重要节点老化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鄞州区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21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东吴镇绿道建设、镇区设施配套及重要节点老化设施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02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吴镇绿道建设、镇区设施配套及重要节点老化设施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0】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镇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

建设规模:东吴镇绿道建设总面积约12600平方米,设计市政道路面积约3200平方米,绿道面积约1500平方米,市政道路两旁绿化面积约1300平方米;设施配套及重要节点老化设施提升总面积约18000平方米,总长约1100米,市政人行道平均宽度约4米,人行道面积约1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810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约1602.2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1395.92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2.87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63.05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市政类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同时须提供2020年6月、7月、8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一致)。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完成过市政类工程项目。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同时须提供2020年6月、7月、8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与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须一致)。

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若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3家的,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2)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施工负责人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投标人(仅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准备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钱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楼

联系人:张工、朱工

电话:0574-87736286、18167221645

传真:0574-87736255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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