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近期规划(2021-2022年)(第二次)[重新招标]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0年9月18日 |
海宁市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近期规划(2021-2022年)(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近期规划(2021-2022年),招标人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宁市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近期规划(2021-2022年)(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
2.项目概况
2.1项目背景:
2012年11月24日随着浙江省第一条地铁线路的开通,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启动,正式打响五年治堵攻坚战,力争通过五年努力,使全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2013年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成立了浙江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尽管当时海宁市的交通拥堵矛盾并不突出,但海宁市秉持着“未堵先治”的理念,拉开了海宁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序目,成立了治堵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第一轮五年治堵工作于2017年落下帷幕,尽管取得巨大成就,但随着经济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市民的出行需求不断增长,海宁市区交通拥堵的矛盾逐渐凸显。2018年,海宁市根据省十四次党代会“持之以恒推动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嘉兴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重要部署,开展新一轮的五年治堵工作。
为找准治堵思路和策略,更好地指导近期治堵工作的开展,市治堵办开展海宁市区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近期规划,以近期方案为主,同时为远期治堵工作提出思路和设想。
2.2技术路线
在对海宁市交通运行现状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历年来海宁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成就,明确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及瓶颈,结合上位规划及发展趋势,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明确海宁市未来二年(与省新一轮五年治堵同步)交通治堵的发展目标和策略,并制定治堵工作行动计划。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海宁市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近期规划(2021-2022年)编制,包括:资料收集与数据调查;现状分析、报告撰写;完成初稿;征求部门意见、完成专家评审、形成最终稿。
2.4编制进度要求:
2020年10月中旬,完成资料收集与数据调查;现状分析、报告撰写;完成初稿;
2021年01月底前,完成征求部门意见、完成专家评审、形成最终稿。
2.5成果验收及提交
2.5.1编制成果由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2.5.2过程成果、最终成果报告提交方式及数量:
(1)各阶段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套数:按需提供。
(2)图板:提供主要图纸展示图一套。
(3)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备份文件套数:按需提供(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
2.6成果交付时间
2021年01月31前。
2.7免费服务期
最终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的技术服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技术服务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8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能够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成果著作权及使用权归海宁市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所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中有公路,服务范围应包括规划咨询)的工程咨询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具体参见资格后审要求)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 18 日至2020年09月25 日上午12:0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注册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9 月 25 日上午12 时00分,逾期送达、不按要
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宁市交通运输局9楼开标室。(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5.4 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801室,接收人:张东山,电话:13857336068。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与上述人员电话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已送达。
5.5 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递交时间:2020年09月25日 11 时30 分至12 时00分,递交地点:海宁市交通运输局9楼开标室。(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6、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上发布。投标人未及时获取信息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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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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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
地 址:海宁市海州街道紫薇大厦18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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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14400 |
邮政编码:3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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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先生 |
联 系 人: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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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3-87289829 |
电 话:0573-87859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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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0573-87859836 |
招 标 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单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8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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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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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中有公路,服务范围应包括规划咨询)的工程咨询企业。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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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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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县(市、区)及以上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规划或工作方案类编制业绩。 |
注:须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中标
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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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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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在本项目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注:行贿犯罪行为查询之日为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均有效。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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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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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主持完成过1项县(市、区)及以上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规划或工作方案类编制项目负责人业绩。 |
注:须提供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的证明材料(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建设单位业绩证明)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
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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