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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市政配套道路智慧路灯一期工程(纵一、纵二、清照路)EPC项目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金华-金东区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17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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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本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市政配套道路智慧路灯一期工程(纵一、纵二、清照路)EPC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00万元,招标人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市政配套道路智慧路灯一期工程(纵一、纵二、清照路)EPC

项目,包括设计、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全过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市政配套道路智慧路灯一期工程(纵一、纵二、清照路)EPC

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市政配套道路智慈路灯一期工程(纵一、纵二、清照路)EPC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资质要求

1.1.1通用资质要求

(1) 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 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 专用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 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査)。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同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2)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三项业绩累计不少于3项,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对应的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近年承接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对应的合同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该项冃的中标通知书或对应的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2020年01月?2020年06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4.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 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5. 安全质量要求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 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 质量事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9月16日08时45分到2020年09月2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到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 现场 获取。获取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9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 下午14:00?16:30,贵单位到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解放西路 500号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 一楼对外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 前将报名费300元人民币汇至:(1)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 (2)开户行;金华市建行营业部建行金华分行营业部(网银)(3)银行帐号:3300 1676 7350 5303 7525汇款摘要:BDZB(YH)2020-037 报名费。电话:0579-81232327 传真:0579-81232327 联系 人:吴女士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申请投标的,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参与联合体报名的企业,须分别提供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作为招标资料存档;须由被授权人本人携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主办单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委托及代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解放西路500号二楼评标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解放西路500号二楼评标 室)

七、 其他

1. 工程概况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市政配套道路智慧路灯一期工程(纵一、纵二、淸照 路)EPC项目。

2. 工程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浙中公铁联运港二期片区。

3. 招标范围浙中公铁联运港区块市政配套道路智慧路灯一期工程(纵一、纵二、清照路)EPC 项目,包括设计、施工及相关设备釆购、安装全过程。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路灯共同管沟(路灯强弱电、交通强弱电、通讯运营商预埋管道)、土建施工以及路灯交通共杆、智 慧路灯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详细规模以批复施工图为准)

4.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有效工作日。

5. 质量目标: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6 .项目概算:暂估2700万元。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察部。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政和街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150882080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解放西路500号

联系人:徐灵嫣

电 话:0579-8123 8033

电子邮件:xulingyan999@qq. com

相关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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