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舟山-定海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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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工程已由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金发审批[20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发包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工程EPC+O&M(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8914 m2,其中一期已用面积 3100 m2。提标及扩建后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 6000m3 /d。其中提标工程规模为 2000 m3 /d,扩建工程规模为 4000 m3 /d。 2.4设计进出水水质标准: (1)设计进水水质主要指标标准: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35mg/L,TN≤45mg/L,TP≤5mg/L,油类≤1mg/L。工业废水进入市政收集管网水质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B 级执行。 (2)设计出水水质主要指标执行标准: CODcr、NH3-N、TN、TP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即:CODcr≤40mg/L,NH3-N≤2(4)mg/L,TN≤12(15)mg/L,TP≤0.3mg/L, BOD5≤10mg/L,SS≤10mg/L,pH6-9,粪大肠杆菌≤1000个/L。 2.5工程总投资:4977.03 万元。 2.6招标范围 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工程以EPC+O&M(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总承包方式对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规划及方案批复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各专项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和指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运营维护等内容,以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根据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详勘报告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各专项设计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环保、卫生防疫等各职能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意见等; (3)采购: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设备、材料等所有物资的采购、保管、运输、仓储管理工作,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招标人要求及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 (5)竣工验收及环保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环保验收手续。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7)运营维护管理: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管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管理,以确保污水处理厂能正常达标运营所需的全部内容。 2.7工期要求: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450日历天(其中4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图审查)。清水联动调试10日历天,污水处理厂调试期90日历天。运营维护服务期以通过环保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运营服务期,期限为10年。 2.8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深度要求,施工图审查合格; (2)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格书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运营质量标准:执行设计出水水质主要指标执行标准。 (4)恶臭气排放符合“舟治水治污办【2018】4号”文件要求,所有产生臭气环节均应采取加盖抽风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3、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同时具有满足以下①②③三项资质要求: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③具有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三项资格要求): 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②担任过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③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水排水或环境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4)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给水排水或环境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7)诚信承诺(指联合体各方):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8)项目总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总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项目总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9)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10)施工资质企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1)项目班子配备: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应有投标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退休证和有效的聘用合同。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13)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15)、舟山市外施工企业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浙江省外设计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双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5)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8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22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中标人确定后,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交易项目的进场交易费将由中标人的牵头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 )上发布。 (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 )公示。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和建路128号 联系人: 徐方军 电 话: 1361580214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临城街道港航路100号新城商会大厦B座11楼1116室 联系人: 徐颖俊 电 话: 0580-2160252 传 真: 0580-216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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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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