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南街道九曲三期安置小区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9月9日 |
首南街道九曲三期安置小区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南街道九曲三期安置小区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4]1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首南街道,百梁南路以西,句章路以北。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21062.6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891473元。
计划工期:45日历天且满足总包施工进度要求。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地下室停车场及地面部分的所有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等的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业务量符合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关于印发《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的通知(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 号)执行。)
3.5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 号)执行。)
3.6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曝光台被公示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以(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 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一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担保收款人(全称):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首南支行
银行账号:81340101302063749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 月16 日15: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取时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履约担保且签订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 编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编号,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鄞州区日丽中路555 号华茂总部一号大厦17楼1701-4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2弄1号金汇大厦504室;
联系人:周工;
电话/传真:0574-87841856。
附件下载:9.9首南街道九曲三期安置小区交通设施工程 招标文件定稿.pdf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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