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尖山新区凤凰河(凤桥至滨海路)西侧绿化工程EPC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南湖区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尖山新区凤凰河(凤桥至滨海路)西侧绿化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山新区凤凰河(凤桥至滨海路)西侧绿化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020-330481-77-03-162106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尖山新区凤凰河(凤桥至滨海路)。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绿化面积约74000平方米,绿道面积约550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约2700平方米,节点铺装约1500平方米及景观亭1座、景观廊架3座等。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2.4本工程建安投资:约990.00万元。

3.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争创南湖杯。

4.合同服务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绿化工程施工相关内容,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的企业,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项目主管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09 月04 日至2020年09 月24 日上午09 时00 分,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n.jxzbtb.c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

6.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n.jxzbtb.cn/)”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6.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尖山新区潮起路28号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314409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73-87955323电 话:0573-80709920

传 真:传 真:0573-80709920

2020年09月04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绿化工程施工相关内容,如联合体单位均提交,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的企业(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项目主管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交项目主管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等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

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单个合同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人员身份及业绩规模特征的,可补充业主证明。(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5

企业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30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投标人公司财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中需为原件

6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7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9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牵头单位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陈朦 签于 2020/09/04 15:02:2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