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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南浔经济开发区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总承包跟踪审计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3日
招标采购正文

[资格后审] 南浔经济开发区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总承包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南浔经济开发区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总承包跟踪审计项目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浔发改投资【2020】215号。项目业主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部分财政补助,出资比例为自筹80%,财政资金20%,招标人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NJSG(H)2020-13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分期实施,本次为一期工程,一期建设规模为5万吨/日土建、设备、安装及总体10万吨规模所必须的配套及共用设施部分,并充分考虑二期建设和排放水水质提标的土建、设备接口

2.2项目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南浔经济开发区白米塘以西、湖浔大道北侧,西临丁泾塘

2.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5万吨/日土建、设备、安装及总体10万吨规模所必须的配套及共用设施部分,并充分考虑二期建设和排放水水质提标的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总承包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相关服务项目,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

2.4投资估价:建安费约4.6856亿元

2.5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

2.6技术要求:审计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保证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

3.3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3.3.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9月 25 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CA锁”由各投标人派专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3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1)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

(2)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内的,投标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5)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路601号

联 系 人:丁文学 电话:0572-3085000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联 系 人:孙 璐 电话:0572-3705986 传真:0572-3705986

9. 软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 话:4009980000

联 系 人:徐振峰(国泰新点) 电话: 18605722351
一体机操作者 签于 2020/9/3 11:32:21
附件:
南浔经济开发区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总承包跟踪审计项目-招标文件(终稿).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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