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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人民医院规范化发热门诊建设项目设计服务交易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衢州-柯城区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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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定于2020年 9月 7日在柯城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柯城区人民医院规范化发热门诊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1.1本工程为柯城区人民医院规范化发热门诊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地址为:区人民医院南侧、原垃圾中转站西侧,区人民医院洗衣房东侧、区资规局北侧。用地面积约1196平方米(1.79亩); 区块占地要求:离区资规局北侧围墙约4米,洗衣房间距6米;本次发包的具体范围:共建设为两层,一层为发热门诊,二层为隔离留观室,满足“三区两通道”的基本要求。服务期:15天(自合同签订日起)。设计费约17.4万元,为政府投资资金。

1.2具体项目的工作内容:柯城区人民医院规范化发热门诊建设项目(含水电)、暖通、弱电智能化以及医疗专项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中不得有需另行委托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概算编制,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图、修改、深化、整合、变更和优化;提供纸质和不设保护的CAD电子图纸;配合编制竣工图;平行发包的专业设计文件确认;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具体质量要求为: 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次招标设计费用最高限价17.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1.3设计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天内出平面方案,4天内完成区资规局报批,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交易资格要求

2.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是收到邀请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2.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2.3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投标人信息入库

各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网址:http://www.kcggzy.com/cms/

(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先点击网页右上“企业入库口”,根据显示界面在“新企业注册入口”注册后就可上传投标信息,并办理企业CA,提交企业相关投标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会自动审核并同步各县市区。

(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无需到现场,一个工作日内会审核并同步各县市区。

(3)CA办理指南

天谷锁办理地址: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225&statusCode=303

天谷客服电话:4000878198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1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账户汇出(http://220.191.237.133/qzsite/)。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衢州分行;

账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柯城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确认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4.2缴纳方式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柯城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拟投标项目中采用“全能付支付保证金”功能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交纳(浙商银行)。

缴纳方式之二(年金支付):保证金年金单位交纳年金额大于等于本工程规定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可以选择“年金保证金”功能,按标段应缴金额自动扣除已交年金数额。年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请按“缴纳方式一”全额在线支付。

(联系电话:0570-3056529,联系人:郑世明;0570-8757622,徐畅)。

4.3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承包人在交易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发包人告知衢州市柯城区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承包人。

5、交易文件的获取:承包商自行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进行资料获取。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全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 9月 7日09时00分,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报价文件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报价文件应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6.2报价文件(一正二副)包括: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3报价

(1)本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7.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2)承包商在报价时需考虑一旦被确定为承包商,与发包人结算的设计费应包括为完成本设计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资、加班费用、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规费、本交易公告明示的风险费等以及有关的管理成本。

6.4承包商递交的交易资料须包括5.2条包含的内容,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5注意事项

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承包申请人严格遵守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

6.5.1本项目承包申请人参与开标人数,不得超过1人。

6.5.2参与开标人员应当领取衢州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承包申请人可书面委托符合条件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健康码获取方式为(支付宝-城市服务-衢州健康码)。

6.5.3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6.5.4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承包申请人参与开标活动,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超出限定范围,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6.5.5因疫情防控措施实施,请密切、及时关注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变化,并比正常时期提前足够时间,以免耽误投标。

7.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2)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3)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抽签确定)。

(4)承包商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报价在最高限价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6)候选承包商在公示结束3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7.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附:1、报价文件格式

2、合同主要条款

3、设计任务书

发包人: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人: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女士电话:18657015863

2020年 8月31日

附件1

报 价 函

致:

经研究项目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整¥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日历天内完工,并确保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承包商单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我(姓名)(身份证号)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合同当事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下达的设计委托书(任务书)和设计招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设计基础资料。

2.3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及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协议书

3.2 招标文件

3.3中标函(文件)

3.4发包人给设计人下达的设计委托书(任务书)

3.5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具体设计范围为:具体项目的工作内容:柯城区人民医院规范化发热门诊建设项目(含水电)、暖通、弱电智能化以及医疗专项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中不得有需另行委托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概算编制,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图、修改、深化、整合、变更和优化;提供纸质和不设保护的CAD电子图纸;配合编制竣工图;平行发包的专业设计文件确认;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具体质量要求为: 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无论发包人有没有支付定金,设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设计人的设计周期。设计周期必须分别满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各阶段的期限。

签订合同后3天内出平面方案,4天内完成区资规局报批,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以上各设计阶段,包括文本编制、绘图及修改等设计人自身可控时间,不包括发包人确认和部门审查等设计人不可控时间,具体以交接书、通知等书面文件作为计时依据。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6.5需提供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蓝图各18套,电子文件各一份。

6.6投资估算、概算应符合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委托书(任务书)以及现行规范编制深度的要求。

6.7设计文件提交的地点为。

第七条 费用

7.1经双方商定,设计费 元

方案设计占整个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初步设计占整个设计工作量比例为30%,施工图设计占整个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5%。

中标报价包含内容: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图、修改、深化、整合、变更和优化费用;合同要求提供的纸质和电子图纸费用;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指派驻场设计代表服务费用;配合编制竣工图费用;专业工程分包设计费用;平行发包的专业设计文件确认费用;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咨询费、其他相关服务和配合等内容的费用,图纸资料费用,利润和税金及招标其他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报价。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按下列支付节点和比例,经设计人申请,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核拔付:

8.1平面设计通过批复后,发包人可支付至本合同设计费暂估价的30%。

8.2所有施工图通过经过甲方确认后,发包人可支付至本合同设计费暂估价的60%。

8.3设计内容施工完毕且专项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可支付至调整后的设计合同价的95%。

8.4项目通过区卫健局组织的竣工综合验收,发包人在扣除设计人违约金后,应一次性付清设计合同余款。若自项目专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仍未组织竣工综合验收的,发包人在扣除设计人违约金后,应一次性付清设计合同余款。

第九条 履约担保

9.1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现金缴纳。如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保函期限至中标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或工程交接验收完成,且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的,逾期3个日历天(含)内的,每天按应缴纳金额的万分之五收缴违约金;超过5个日历天且在10个日历天(含)内的,每天按应缴金额的千分之一收缴违约金,且将违约情况列入月度考核;超过10个日历天以上仍未缴纳的,列入不良行为予以通报,同时,建设中心有权解除合同;逾期缴纳的须将履约保证金和违约金足额缴纳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采用保函时,保函到期但仍不具备退还条件的,承包人应在保函到期日后10个日历天内续保或补缴履约保证金,应续保或补缴而未续保或补缴的,建设中心不予支付工程款,直至续保或补缴缴清为止。超过续保或补缴期限的,按前述逾期缴纳处理。未尽事宜,按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履约金管理办法》执行 。

9.2 提交时间:咨询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合同签订最后截止日后3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签约合同总价(即中标价)2%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相关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到委托人指定的帐户(详见合同协议书后附的委托人账号和开户行)。

9.3履约担保的退还约定:

履约保证金退还按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关于印发《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衢投建〔2017〕58号要求。

第十条 发包人责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工作量相关依据,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10.2发包人暂停项目实施,设计人按合同约定提交全部施工图满一年,发包人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开始实施本项目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履约担保金。

10.3设计人提出费用支付申请的,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签署支付意见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拔付。发包人无故不签署、不及时签署意见或报送财政部门审核拔付的,设计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200元/天计算。

10.4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工作、生活、交通等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0.5发包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设计人的来函作出回应。

10.6发包人应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核,向设计人反馈书面意见。发包人无书面反馈意见的,设计人有权拒绝调整和修改。

十一 设计人责任

11.1设计人应按现行国家规范、本合同约定和设计任务书进行工程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深度)负责,施工图应满足编标(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需求。如设计文件质量(深度)未达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当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更改或完善,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1.2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开展设计工作,确需调整的,设计人应在提交初步设计前与发包人协商,并调整到位。

11.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应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不得超出可研批复的建安总费用。如超过初步设计批复的建安总费用的,设计人应免费对施工图进行调整,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设计合同。

11.4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设计人存在失误、错误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免收补救措施的设计费外,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11.5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设计服务工作,指定项目负责人承担内部协调和外部联系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指派相关专业设计人员认真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时全面解答、回复、确认施工图疑问。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会议、检查和验收。发包人书面要求设计人改正设计服务,设计人仍未及时改正的,发包人有权扣除5%以上的履约担保金。

11.6设计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工作,每延期一天处以合同价款万分之一且不低于500元/天的违约金,超过三十日历天的加倍处理。

11.7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进行专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经发包人同意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包。设计文件中不得出现另行设计、深化的内容。当工程涉及专业设计时,如设计人无相应资质或其他技术原因不能自行设计时,由设计人选择分包单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相应费用包含在本设计合同费用内。设计人拒绝选择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设计质量(深度)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分包单位实施,相关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平行发包的专业设计文件确认工作。

11.8工程实施需要时,发包人有权通知设计人指派驻场设计代表进驻现场办公,承担项目负责人的内部协调和外部联系工作,本设计合同费包含驻场设计代表费用。除发包人特殊需要时外,设计代表驻场服务时间每周至少一天,并安排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设计驻场代表退离现场应征得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指派驻场代表进驻现场办公的,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扣除5%以上履约担保金。

11.9设计人应加强设计变更联系单的审核和管理,负责配合编制竣工图。按发包人的通知和期限,及时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否则,发包人有权按设计变更联系单延误出具的时间扣除相应的工期履约担保金。施工图确需进行修改时,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因设计变更而出具替换图的应附联系单,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替换的原图号(否则,视作设计变更联系单未完成)。

11.10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参数)。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指标(参数),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至少有三个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设备、工艺生产线等除外)。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限期改正。

11.11设计人确需引用标准图(集)的,应向发包人提供标准图(集)复印件。

11.12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1.13设计人应及时签署相关设计文件并加盖设计人公章。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负责赔偿。

11.14因发包人原因延误设计周期的,设计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予以认可,设计周期相应顺延。

11.15发包人组织设计人参加考察、询价等活动时,设计人应按时指派相关设计人员参加,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11.16 发包人授权的专业咨询公司提出设计图纸的疑问时,设计人必须及时全面解答、回复、修改、确认施工图疑问。

第十二条 承诺

12.1服务承诺:按投标书。

12.2费用承诺: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 保密

合同当事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对方的资料及文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因此发生泄密的,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相关设计文件全部签署完毕并加盖设计人公章时止。

15.2发包人组织设计人参加考察、询价等设计人责任以外活动的,设计人应按时指派相关设计人员参加,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3合同方来往的传真、电报、会议纪要和函件等,一经对方确认,均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5.4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GF-2015-0209通用条款执行。如通用条款仍未约定的,经当事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职责和费用,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5本合同一式拾份,发包人陆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设计人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5.6本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结清全部设计费用后自行失效。

发包人1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发包人2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履行合同条款。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

(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处报销任何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

第三条、承包人的义务

(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理。

第五条、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作为        工程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发包人1:(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发包人2:(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设计任务书

柯城区人民医院新建发热门诊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建设单位: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二、项目代建单位: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使用单位:柯城区人民医院

四、拟 建 地 址:区人民医院南侧、原垃圾中转站西侧、区人

民医院洗衣房东侧、区资规局北侧 。

五、用 地 面 积:约1196平方米(1.79亩)

六、区块占地要求:离区资规局北侧围墙6米,洗衣房间距6米,

原垃圾中转站3米,北侧间距:一楼10米,二楼6米。

七、功能布局要求:共建设为两层,一层为发热门诊,二层为隔离留观室,满足“三区两通道”的基本要求。

(一)一层:

1.清洁区:

医务人员男/女更衣室、卫生间、缓冲间、男/女值班室、医生会诊室、医护办公室、淋浴间、洁具间、库房。

2.缓冲区:

淋浴房、治疗准备室。

3.半污染区:

挂号、收费、药房。

4.污染区:

候诊间、诊间、治疗室、抢救室、输液观察室、标本采集室、隔离观察室、放射科、检验室、卫生间、污物间。其中:

(1)诊间3间、CT室1间及操作间、B超室1间、采样室1间、治疗室1间、观察室不少于3间;

(2)公共男/女卫生间(含残疾人卫生间)、污物间、洁具间;

(3)检验科(≥30平方米)。

留观区:

1.清洁区:

医务人员男/女更衣室、卫生间、缓冲间、值班室、医生会诊室、医护办公室、淋浴间、库房、洁具间。

2.半污染区:

治疗室、医护办公室、更衣室

3.缓冲区:

淋浴房,更衣室

4.污染区:

留观室不少于10间、负压留观室2间;污物间、洁具间。

(八)建筑及动线要求:

1.满足传染病医院设计规范-GB50849-2014的设计要求。

2.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门诊设计指南(第一版)设计要求。

3.满足国卫办医函【2020】507号文件《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

4.满足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墙面可清洗,楼层净高≥2.8米。

6.可区域设立独立门禁,留观间设置独立卫生间,水龙头采用感应水龙头。

7.采用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设计。

8.有热水系统。

8.有独立排污处理系统预处理消毒后纳入医院统一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九)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天内出平面方案,4天内完成区资规局报批,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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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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