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9月1日 |
项目概况
鄞州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06021G
项目名称:鄞州区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74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240000,1200000,180000,60000,120000,120000,300000,60000,780000,600000,600000,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采购技能培训 数量:300 预算金额(元):1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1家
标项二: 标项名称:营养配餐技能培训 数量:400 预算金额(元):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营养配餐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2家
标项三: 标项名称:网络安全技能培训 数量:2000 预算金额(元):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网络安全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3家
标项四: 标项名称:客户服务技能培训 数量:300 预算金额(元):1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客户服务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1家
标项五: 标项名称:保健按摩技能培训 数量:100 预算金额(元):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保健按摩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1家
标项六: 标项名称:产后服务技能培训 数量:200 预算金额(元):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产后服务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1家
标项七: 标项名称:服装制版技能培训 数量:200 预算金额(元):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服装制版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1家
标项八: 标项名称:公路养护技能培训 数量:500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公路养护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1家
标项九: 标项名称:照护与康复技能培训 数量:100 预算金额(元):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照护与康复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1家
标项十: 标项名称: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培训 数量:1300 预算金额(元):7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3家
标项十一: 标项名称:仪表检修技能培训 数量:1000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仪表检修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2家
标项十二: 标项名称:新媒体运营技能培训 数量:1000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媒体运营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3家
标项十三: 标项名称:短视频制作技能、微课制作技能培训 数量:500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短视频制作技能、微课制作技能培训。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家数2家
合同履约期限: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二: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三: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四: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五: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六: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七: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八: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九: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一十: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一十一: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一十二: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标项一十三:1、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甬人社发【2020】2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为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1日至2020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一)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三)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开标地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地 址: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3250
质疑联系人:330212024005fp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3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工、王近娜、叶陆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279、87426203
质疑联系人:王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毛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52183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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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