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污水零直排交叉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29日 |
发布时间:2020-08-29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污水零直排交叉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YZ-GCZB-2020108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污水零直排交叉区)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20-330212-78-01-109374、鄞发改审批【20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建设资金财政性资金9008万元,自有资金36000万元等;鄞州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建设资金14700万元通过发行专项债解决,其余资金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共同安排解决,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鄞州区
建设规模: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污水零直排交叉区)项目,具体包含:(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东柳街道(华侨城小区)、明楼街道(明南小区)、百丈街道(金鹰金宝,南大步巷、黄栀花巷、土地巷)、东胜街道(曙光大地)、白鹤街道(天水华都)、钟公庙街道(芝兰新城)6个街道7个居民小区改造,涉及76.13万㎡房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本体改造、小区内综合管线改造、绿化修补提升、门禁道闸设置、道路改造、停车位改造等;(2)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改造涉及白鹤街道(天水华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东柳街道(华侨城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东胜街道(曙光大地零直排改造)、明楼街道(明南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钟公庙街道(芝兰新城小区零直排项目)、百丈街道(华严社区、演武社区无围墙小区零直排改造工程)6个街道6个污水零直排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管网覆盖、雨污分流,阳台污水管、地下污水管改造等。
项目总投资: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污水零直排交叉区)项目总投资240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1434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 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费用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内。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包括项目交付使用后项目决算完成)。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管理(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及资料归档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等)、监理服务等;其中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③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以上①②③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1.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具备监理资质企业)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具备监理资质企业)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具备监理资质企业)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或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的,须提供2020年2月、3月、4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该证明上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2个注册专业;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未能同时具有上述2个注册专业的,投标人须为本招标项目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2个注册专业分别配备各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总监理工程师。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工程监理资质企业。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20年6月1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保丰路209号
联系人:马工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应工
电话:0574-88138062,13306648611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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