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公寓房建设工程B区2、4、6、10、12、14、15、16号楼招标文件补充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江山市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28日 |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二) 资格审查申请书、资信 标、 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 评审规则:先对资格审查申请书进行评审;然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标评审;再对资信标得分前五名的投标人进行 技术 标 、商务标 评审, 若得分相同时,同时进入技术 标 、商务标 评审 ; 评审结束后若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资信标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资信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都相同的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名。 若投标人仅 5家及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进入资格审查、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因评标被否决直致投标人不足 3名 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评审,确定中标人。
现更正为:(二) 资格审查申请书、资信 标、 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 评审规则:先对资格审查申请书进行评审;然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标 、技术 标 、商务标 评审 ; 评审结束后若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资信标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资信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都相同的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名。
因评标被否决直致投标人不足 3名 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 (二) 4 .2.2 ( 2 ) 评标基准价 = (A+B)/2
A值确定: 招标人从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 中随机抽取 10个报价 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动态成本控制价为报价平均值 乘以 1.10 。出现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报价的,剔除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后, 重新抽取 10个报价 计算报价平均值, 以此类推 直至没有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为止,剔除的报价不再参与后序评审。没有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时的报价平均值作为 A值。
B值确定:低于A值且最接近A值的两个投标报价平均值为B值;如低于A值的投标报价只有一家,此报价即为B值;没有低于A值的,则A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注: 低于 或 高于 动态成本控制价 的列举解释 :如某报价为 10%, 动态成本控制价 11%, 则 10%低于11% 。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上述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1) 评标基准价计算过程中剔除的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得零分;进入评分范围的其他报价,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
(2) 值。即:
a.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9 5 分;
b. 投标报价每 上升(是指 有效报价下浮率 数值大于 评标基准价 ) 1%扣0. 5 分 ;
c. 投标报价 每下降(是指 有效报价下浮率 数值小于 评标基准价 ) 1%扣 1 分 。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 2 位。
计算公式:
应扣分值 = |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 | /1% × 高于或低于 1%扣分值
报价得分 =9 5 -应扣分值
现更正为: ( 2 ) 评标基准价 = (A+B)/2
A值确定: 招标人从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 中随机抽取 10个报价,10个报价 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动态成本控制价为报价平均值 乘以 1.10 。出现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 则 剔除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 ,以剔除后剩余报价平均值 作为 A值 。
当剔除后的投标人> 10家的,则 重新随机抽取 5个报价,并按上述规则重新 计算 出 报价平均值 和动态成本控制价,剔除 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 ,以剔除后剩余报价平均值 作为 A值。
当剔除后的投标人 ≤ 10家的,则 以剔除后剩余报价平均值 作为 A值 。
B值确定:低于A值且最接近A值的两个投标报价平均值为B值;如低于A值的投标报价只有一家,此报价即为B值;没有低于A值的,则A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注: 低于 或 高于 动态成本控制价 (报价平均值) 的列举解释 :如某报价为 10%, 动态成本控制价 (报价平均值) 11%, 则 10%低于11% 。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上述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3) 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
值。即:
a.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9 5 分;
b. 投标报价每 上升(是指 有效报价下浮率 数值大于 评标基准价 ) 1%扣0. 5 分 ;
c. 投标报价 每下降(是指 有效报价下浮率 数值小于 评标基准价 ) 1%扣 1 分 。
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 2 位。
计算公式:
应扣分值 = |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 | /1% × 高于或低于 1%扣分值
报价得分 =9 5 -应扣分值
三、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四 1 、 签约合同价为 : 本工程造价约 万 元,具体金额以经评审中心评审的审定价为计算基数,结合投标人所投下浮率为准。 本工程合同价 =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预算价(不含非竞争性费用)×(1-中标下浮率 % ) +非竞争性费用 。
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预算价 出具的 时间要求:图审报告取得后 20天内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天内出具 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 预算价。
现更正为: 本工程造价约 万 元,具体金 额 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预算价 为计算基数,结合投标人所投下浮率为准。 本工程合同价 =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预算价(不含非竞争性费用)×(1-中标下浮率 % ) +非竞争性费用 。
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预算价 出具的 时间要求:图审报告取得后 20天内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天内出具 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的 预算价。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审定的预算价签订补充协议。
四、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按工程形象进度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报发包人、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支付工程款,暂列金额在合同进度款支付中暂不支付。具体支付如下:
12.4.1.1(1)工资性工程款支付:工资性工程款数额按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下同)的20%计取。具体支付如下:项目开工建设后,发包人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按签约合同价的1%(最高为50万元)打入工资专户;从开工建设的次月起,发包人按月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工资性工程款-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合同工期(月)。如每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不足以支付民工工资的,由承包人将不足部分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
12.4.1.1(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 以下进度款不含 工资性工程款):
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支付签约合同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的 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完成至 ±0.00部分付 至该幢楼造价的 20 %; 三 层顶棚浇筑完成后付至该幢楼造价的 40%;主体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该幢楼造价的 6 0%,并扣回已付的 50%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注:按每幢分别进行支付。
12.4.1.1(3)初验后支付:
初验并提交结算资料后付至签约合同价 (扣除暂列金额及减少或甩项部分,下同)的85%;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含消防及其它各专项验收)且竣工资料移交并备案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应扣除减少或甩项部分);经结算审计后支付结算审计价款的全部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纳的:经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 8 .5%;余款(结算价款的 1 .5%)待缺陷责任期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12.4.1.2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可以跟随施工进度按月支付增加部分造价的80%(应扣除减少或甩项部分);增加造价应由承包人编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初审,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支付。余款待工程结算审计后一并支付。
12.4.1.3其它:因基底情况不确定,基础深度在基槽验收合格后按实签证。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土(石)方超挖工程量不予签证。湿水排水(含基础超深部分)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经勘察、设计、招标人、监理同意的地基基础处理方案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按施工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进行签约合同价调整。
12.4.1.4 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由招标人直接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为该专业工程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分包单位负责凿墙槽、开洞及墙槽、洞口、桥架的封堵等工作,并恢复原样。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含消防及其它各专项验收)且工程资料移交并备案后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土建总承包单位。
土建总承包单位必须无偿为其它专业承包单位提供水、电接口及材料(或设备)储藏间、脚手架、垂直运输等,并对其它专业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竣工资料统一汇总整理。若因土建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其它专业承包单位无法进场施工而引起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的,由土建总承包单位负全责。
现更正为: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按工程形象进度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报发包人、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支付工程款(含工资性工程款和工程施工进度款),暂列金额在合同进度款支付中暂不支付。具体支付如下:
12.4.1.1 工程款支付:
( 1)工资性工程款支付:工资性工程款数额按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下同)的2 0 %计取。具体支付如下:项目开工建设后,发包人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按签约合同价的1%(最高为50万元)打入工资专户;从开工建设的次月起,发包人按月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工资性工程款-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合同工期(月)。如每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不足以支付民工工资的,由承包人将不足部分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
( 2)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以下支付时不含工资性工程款):
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支付签约合同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总额的 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完成至±0.00部分付至该幢楼造价的 15 %;三层顶棚浇筑完成后付至该幢楼造价的 30 %;主体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该幢楼造价的 45 %,并扣回已付的50%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注:按每幢分别进行支付。
初验后付至签约合同价 (扣除暂列金额,下同)的 60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含消防及其它各专项验收)且竣工资料移交并备案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70 %(应扣除减少或甩项部分);经结算审计后支付结算审计价款的全部余款(即结算审计价款减去已支付工程施工进度款和工资性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纳的:经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5%;余款(结算价款的1.5%)待缺陷责任期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12.4.1. 2 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的工程款 (进度款)支付:由于基础超深等原因所引起的基础部分工程造价增加在基础验收合格后,可以支付增加部分造价的60%(应扣除减少或甩项部分);除基础部分外的设计变更或增加部分所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初验后支付增加部分造价的60%(应扣除减少或甩项部分)。增加造价应由承包人编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初审,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支付。余款待工程结算审计后一并支付。
12.4.1. 3 其它:因基底情况不确定,基础深度在基槽验收合格后按实签证。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土(石)方超挖工程量不予签证。湿水排水(含基础超深部分)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经勘察、设计、招标人、监理同意的地基基础处理方案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按施工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进行签约合同价调整。
12.4.1. 4 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由招标人直接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为该专业工程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2%,分包单位负责凿墙槽、开洞及墙槽、洞口、桥架的封堵等工作,并恢复原样。 待工程结算审计后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土建总承包单位。
土建总承包单位必须无偿为其它专业承包单位提供水、电接口及材料(或设备)储藏间、脚手架、垂直运输等,并对其它专业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竣工资料统一汇总整理。若因土建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其它专业承包单位无法进场施工而引起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的,由土建总承包单位负全责。
江山市峡里湖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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