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衢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公建民营”项目更正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衢州-衢江区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27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WCGZBQZ-202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衢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公建民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P6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注意事项:4、“殡仪馆在现有殡仪服务接待中心的中心醒目位置安排衢州市殡仪馆自营的骨灰盒销售专柜,摆放销售骨灰盒品牌15个以内(含15个),惠民保障盒(价位300元以内)3款,价位在300元-500元骨灰盒3款,价位在500元-1000元骨灰盒3款,价位在1000元-1500元骨灰盒3款,价位在1500元-300元骨灰盒3款”。

修改为:“殡仪馆在现有殡仪服务接待中心的中心醒目位置安排衢州市殡仪馆自营的骨灰盒销售专柜,摆放销售骨灰盒品牌15个以内(含15个),惠民保障盒(价位300元以内)3款,价位在300元-500元骨灰盒3款,价位在500元-1000元骨灰盒3款,价位在1000元-1500元骨灰盒3款,价位在1500元-3000元骨灰盒3款”。

2、P6页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二、开展殡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要求中:“成交供应商开展的每一项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有物价部门核定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需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有核定收费项目属协议收费的,不得超过殡仪馆现行协议价格,无协议价格的,参照其他地市殡仪馆方法,不得超过市殡仪馆现行协议价格,无协议价格的,参照其他地市殡仪馆、公墓方法,同时成交供应商的经营方案(服务项目的内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内容),须报衢州市殡仪馆殡葬服务监管小组备案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实际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审议后的价格”。

修改为:“成交供应商开展的每一项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有物价部门核定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需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有核定收费项目属协议收费的,不得超过殡仪馆现行协议价格。无协议价格的,参照其他地市殡仪馆的标准和做法,成交供应商的经营方案(服务项目的内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内容),须在实施前报衢州市民政局殡葬服务监管小组备案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实际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审议后的价格”。

3、P7页 四、监督中:“(四)成交供应商所有服务项目均需集中收费,并向丧属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市殡仪馆在业务大厅内提供收费窗口,成交供应商对雇佣收费人员负责,不得随意收费或私下收费,每发现一起私下收费或未集中收费即扣5分,超过2次由殡葬服务监管小组下发监管函。”。

修改为:“(四)成交供应商所有服务项目均需集中收费,并向丧属开具收费清单和票据,市殡仪馆在业务大厅内提供收费窗口,成交供应商对雇佣收费人员负责,不得随意收费或私下收费,每发现一起私下收费或未集中收费即扣5分,超过2次由衢州市民政局殡葬服务监管小组下发监管函”。

4、P8页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总金额的10% 计收,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满后退还,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当年合同金额的10% 计收,并在当年合同签字生效时即一次性交清或补齐,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满后按实际剩余金额退还,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5、P22页 二、惠民监管要素中:“(四)市殡仪馆内禁止乐队进入单位,成交供应商在开展服务过程中需做好乐队禁止工作,不得开展乐队服务,每发现一次扣5分”。

修改为:“(四)市殡仪馆内禁止乐队、礼炮进入单位,成交供应商在开展服务过程中需做好乐队、礼炮禁止工作,不得开展乐队、礼炮服务,每发现一次扣5分”。

6、P23页 三、设施设备使用监管要素中:“(六)市殡仪馆根据招标文件移交设施设备,成交供应商负责全权管理。如市殡仪馆变更守灵区域,市殡仪馆须确保变更守灵区域距离现有守灵区域1公里以内位置,并提供与现有守灵中标守灵设施设备相对应的场所,该变更守灵区域不影响双方中标合同的履行,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做为租赁金额变更之依据”。

修改为:“(六)市殡仪馆根据招标文件移交设施设备,成交供应商负责全权管理。如市殡仪馆变更守灵区域,市殡仪馆须确保变更守灵区域距离现有守灵区域3公里以内位置(市殡仪馆整体搬迁除外),并提供与现有守灵中标守灵设施设备相对应的场所,该变更守灵区域不影响双方中标合同的履行,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做为租赁金额变更之依据”。

7、P24页 四、服务运营监管要素 中“14、成交供应商销售的所有销售殡葬用品需符合国家政策文件规定,不得销售国家禁止或违反法律规定的丧葬物品” 。

修改为:“14、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的活动,销售的所有销售殡葬用品需符合国家政策文件规定,不得销售国家禁止或违反法律规定的丧葬物品” 。

8、P25页 四、服务运营监管要素 中增加内容:“20、如遇重大事件或活动,衢州市民政局殡葬服务监管小组有权根据需要调动成交供应商承租的所有资源,完成相关活动(所有设备设施统一调配安排)”。

9、P26页 四、服务运营监管要素中:“6、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根据省、市政策文件要求需终止合同,则必须无条件解除合同。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根据省、市政策文件要求需部分终止合同(需收回或部分收回中标协议中的服务内容或设备设施),则必须无条件服从,进行部分合同调整。由殡葬服务监管小组委托有资质和上级部门认可的第三方审计,依据审计结果给予解除合同补偿或修改合同,解除合同或者部分解除合同的补偿原则是“不考虑成交供应商因本项目投入所产生的商誉影响、无形资产影响,仅仅补偿成交供应商实际发生的人工、资金等可测算和评估审计的当年影响”,确定是否补偿,但仅限于在合同履行范围时限内的合理补偿。补偿范围为:扣除按日计算的实际租金后剩余的租金、扣除按照合同约定处罚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经市殡仪馆或监管小组同意后额外投入购买设施设备的资产折价费。所有退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不计算利息。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由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修改为:“6、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根据省、市政策文件要求需终止合同,则必须无条件解除合同。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根据省、市政策文件要求需部分终止合同(需收回或部分收回中标协议中的服务内容或设备设施),则必须无条件服从,进行部分合同调整。由衢州市民政局殡葬服务监管小组委托有资质和上级部门认可的第三方审计,依据审计结果给予解除合同补偿或修改合同,解除合同或者部分解除合同的补偿原则是不考虑成交供应商因本项目投入所产生的商誉影响、无形资产影响,确定需要补偿的,仅限于在合同履行范围时限内的合理补偿。补偿范围为:扣除按日计算的实际租金后剩余的租金、扣除按照合同约定处罚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经市殡仪馆或衢州市民政局殡葬服务监管小组同意后额外投入购买设施设备的资产折旧费。所有退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不计算利息。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由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

10、P26页 四、服务运营监管要素 中:“7、不得收取规定或协议以外的费用,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

修改为:“7、不得收取规定或协议以外的费用,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1、P26页四、服务运营监管要素 中:“8、不得擅自提高出售骨灰盒等丧葬用品价格,不得强买强卖、诱导消费、捆绑消费,每发现一次扣5分”。

修改为:“8、不得擅自提高出售骨灰盒等丧葬用品价格,每发现一次扣5分”。

12、P26页五、廉政监管要素(一)廉政要求中:“1、成交供应商在运营期间,须强化对内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教育和监管,严格遵守行业道德和市殡仪馆相关廉政纪律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各种钱、物和宴请。对经发现属实收受香烟等行为,成交供应商须认真处理,报市殡仪馆备案,如市殡仪馆对成交供应商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将对成交供应商发出监管函,成交供应商自收到监管函15日之内未及时处理的,将对其罚款20万元”。

修改为:“1、成交供应商在运营期间,须强化对内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教育和监管,严格遵守行业道德和市殡仪馆相关廉政纪律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各种钱、物和宴请。对经发现属实收受香烟等行为,成交供应商须认真处理,报市殡仪馆备案,如市殡仪馆对成交供应商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将对成交供应商发出监管函,成交供应商自收到监管函15日之内未及时处理的,将扣除20万元履约保证金”。

13、P28页(二)合同解除和违约处理中:“(10)成交供应商运营期间,违反民政、卫健、应急管理、社保、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规定,被行政处罚;”。

修改为:“(10)成交供应商运营期间,违反民政、卫健、应急管理、社保、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被行政处罚;强买强卖、诱导消费、捆绑消费,情节严重的” 。

14、P32页 (一)价格分(30分)中:其余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每个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报价得分分值(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偏差率每增加1%,扣1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偏差率每减少1%,扣2分。

更正日期:2020年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衢州市殡仪馆   地址: 衢州市衢江区陵园路1号    联系方式: 张先生 0570-3830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衢江区樟潭街道东迹大道248号国金大厦811室联系方式:  158690886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电 话: 1586908866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