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第五中学新建工程(EPC+O&M)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龙泉市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24日 |
发布时间:2020-08-24 17: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龙泉市第五中学新建工程(EPC+O&M)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泉市第五中学新建工程 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龙发改投资[2020]2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招标人为龙泉市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服务(EPC+O&M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龙泉市大沙张家、曾家地块的后沙路东侧, 曾家村南侧,大沙二路西侧,强沙路北侧;2.2建筑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为 66 个班级(其中小学 24 个班,初中 42 个班),项目总用地面积 7265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0515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6063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883 平方米)。其中小学部教学楼、行政楼建筑面积为 9117 平方米,初中部教学楼建筑面积为 16435 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为 6102 平方米,图书馆、报告厅及平台建筑面积为 2853平方米,宿舍楼(含食堂)建筑面积为 24469 平方米,看台建筑面积为 408 平方米,庭院平台建筑面积为 1159 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为 89 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场地道路、挡土墙、给排水、强弱电、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并购置必要的设备。项目总投资3317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652万元;
2.3招标范围:龙泉市第五中学新建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服务。具体细化为:①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需的工程勘察、测量及后续服务;②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③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不含教学及办公设备)等的采购;④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含建设小学部教学楼、行政楼、初中部教学楼、4#宿舍楼(含食堂)、5#宿舍楼、体育馆、图书馆及外平台、看台、门卫、地下室(有人防)、平台(连廊)、基坑围护、土石方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绿化景观、室外道路工程(含运动场)、室外排水、挡土墙、标志标线、围墙、配电、室外照明、室外给水、室外消电等室外附属工程等];⑤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⑥工程移交;⑦项目运营;教育核心部分包括教师入驻、学生招生、教师培训、课程开发、代收学校收入、学校管理等,非教育核心部分包括学校维护服务保洁、绿化、安保等,相关省市教育政策规定内容;⑧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⑨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⑩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保报告编制及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及土方测量、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 检测、水质检测、防雷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
2.4建设工期及运营期要求:
(1)建设工期:确保在2022年7月31日前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后即开展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图纸供应满足施工要求。
(2)运营期: 18年(2022年9月1日至2040年6月30日止)。
2.5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3317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652万元。
2.6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及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运营质量标准:在整个运营期内,运营单位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满足教学质量要求和学校日常运营维护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办学资质:具有小学及初中办学许可证(若是教育集团参加投标的,需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学校与集团之间具有管理关系的证明);
3.3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 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6浙江省外的设计、施工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家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3.8其它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资格预审办法”。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0 年8月24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自行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7.1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开标时只允许投标人派1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参加(须具有浙江健康码,且在丽水地区显示为绿码,体温37.0℃以下,佩戴口罩,并按龙泉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招标人:龙泉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399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 系 人:朱海军、林波军
电 话:0578-7763731 联系电话:0578-2151491、2121173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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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案日期:2020年8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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