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缙云)绿色生态产业孵化园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24日 |
一、招标条件
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德(缙云)绿色生态产业孵化园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财政和公司统筹安排,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缙云县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
2、工程概况及内容:本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工作,设计部分:包括场平工程、生产厂房、研发车间、教工西路、宅塘路二期、苍岭路二期、安居西路二期、杭川路三期、新兴路二期原有设计的优化、施工图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等。项目工程造价约为28664万元。
三、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
(1)工程设计:原有设计的优化、施工图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道路路灯除外)。
(3)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等。
(4)工程分区、分段验收:负责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政府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工程分区、分段移交。
(6)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服务、保修服务。
(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及环境保护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2、工程采购范围:
(1)所有材料除道路路灯外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环保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复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
(2)道路路灯由招标人提供。
3、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苍山区块场平工程、生产厂房、研发车间、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4、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完成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的保修责任,直至保修责任期结束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负责联系、协调处理保修、返修事宜,并承担保修费用,并及时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投诉。
5、工程资料整理:负责项目前期至竣工备案等所有过程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档案馆工作;配合审计单位项目结算审计工作并将审核后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甲方;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甲方,协助完成工程决算审计等工作;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工期在36个月内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同时按招标人节点要求满足区块工期,其中01-M1-01地块、220KV好溪变地块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场地平整竣工验收并交付给招标人;新兴路二期(宅塘路-教工西路)、宅塘路二期(苍岭路-山河路)须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路面工程;苍岭路二期(宅塘路-教工西路)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给招标人; 01-M2-02地块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给招标人;标准厂房部分须在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给招标人;教工西路路基部分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施工;其余部分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1.1 设计工期: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若未按时提供的,发包人有权处以50万元的罚款。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
①工程综合设计甲级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③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的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
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可以兼任市政(道路)施工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市政(道路)施工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6、建筑施工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7、场平施工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8、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类、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 》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20年8月24日起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索取。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8-3316049。
2、网上下载:2020年8月24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下载。
招标人: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578-3014302 电 话:0578-3316049
地 址: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19号 地 址:缙云县紫薇花园1幢1单元四楼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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