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开发区管路系统工业厂房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21日 |
| 开发区管路系统工业厂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工程编号 | KFFFJSZ2020070001 | ||||||||||||
| 工程名称 | 开发区管路系统工业厂房项目 |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 工程地点 | 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南园九龙湖路北侧、沙城中路东侧 | ||||||||||||
| 工程规模 | 31576.58平方米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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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0/8/21 | ||||||||||||
| 集中报名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B202-2开标一室(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一楼北入口由行政审批大厅上二楼)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到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0元 |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开发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9558851108000389709 |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0/8/25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1/8/24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8/21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8/26 23:59:59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管路系统工业厂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管路系统工业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扬开管审备【2020】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区管路系统工业厂房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南园九龙湖路北侧、沙城中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31576.58 平方米 2.2 其他: 2.3 招标范围:开发区管路系统工业厂房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34.5 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 1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监理员: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在手工程满足扬建工(2014)8号文的规定。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19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项目编码3210112003109901。 3.11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0 年8月 21日至 2020 年 8月 26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 9月10日10 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B202-2开标一室(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一楼北入口由行政审批大厅上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联合广场A座607室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聂总联 系 人:鞠海燕 电 话:/ 电 话:0514-82227928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 2020 年8月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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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维扬南路108号 |
联系人 |
聂世强 | ||||||||||
| 传真 |
电话 |
0514-82886631 | |||||||||||
|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扬州市联合广场A座607室 |
联系人 |
鞠海燕 | ||||||||||
| 传真 |
电话 |
0514-82227928 | |||||||||||
| 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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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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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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