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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工程设计

所在地区: 浙江-绍兴-绍兴县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18日
招标采购正文

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20-08-18 06: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招标人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的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工程项目,批文(或项目建议书批复)2020-330683-47-02-153431、用地规划许可 / 、建设规划许可 / ;委托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次招标活动,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开发布设计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工程设计,工程地点: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片区。

2、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及内容为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工程项目涉及建筑、结构、装修、消防、暖通、智能化、强弱电、水、气等及电梯、医疗设备、场外道路、雨污水管道、绿化、景观、亮化和污水处理等项目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医疗专项设计、工艺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满足医院功能和运行所开展必要的所有设计内容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项目建成后能直接交付投入使用。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工程估算总投资6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7412万元。本次招标的费率报价范围为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54%-1.8%,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8%)为853.416万元,本招标项目的风险控制价:730.1448万元(费率报价范围的下限,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54%)。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6、工程规模: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工程项目为市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嵊州市202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项目位于嵊州经济开发区艇湖片区,艇湖东路以西,官俞路以南,普田大道以东。总用地面积58338平方米(折合约87.5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0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5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65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妇保用房、传染病房、疾控中心等建筑及停车位、医用专项设施、场外道路绿化等,医疗床位设计规模300个,传染病房床位设计规模100个,按三级乙等妇幼保健医院标准建设,不采用装配式建筑。

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深度要求。

    8、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4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审核通过后45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5日历日内专家意见完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45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9、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是(是或否)。

二、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主要的资格条件:

2.1省外企业需取得《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2.2 2017年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医院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业绩认定的具体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上的时间为准。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开标前上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2.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2.5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或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2.6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2.7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3.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9月10日。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3 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4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3.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0年9月10日8时30分~9时3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做到即交即走,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 699 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西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入口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其他有关内容

1、投标保证金:170000元,电子保函、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试行)》,电子保函的保险期限必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时间:应在2020年9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评标入围办法:采用两次入围评审的方式,第一阶段评审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只对投标人方案设计进行打分和符合性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5名有效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如投标人方案得分出现并列情况,由招标人以抽签形式确定5名推荐方案排名顺序);被推荐的前5名投标人入围第二阶段评审(少于5名全部入围),但当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三家的,在未进入第二次评审的投标人中按排名依次替补满足三家。所有投标人均已替补进入评审,但有效标数量仍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价法。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①本项目第一次评审评标重点是设计方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第一次评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设计方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投标人方案得分出现并列情况,由招标人以抽签形式确定5名推荐方案排名顺序),排名前5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少于5名全部入围)。②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5位投标人按第二阶段评标办法进行评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4、设计费支付:招标文件中明确。

5、中标方案和中标人确定方式:

    中标方案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5个方案中确定。 

中标人确定方式:推荐第二阶段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6、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公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7、招标联系人:袁晓瀛,联系电话:0575-83276830;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静尔,联系电话:0575-81386088。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盖章):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艇湖新兴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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