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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士港镇集丰路(工贸一路-集环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18日
招标采购正文

集士港镇集丰路(工贸一路-集环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士港镇集丰路(工贸一路-集环路)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0]1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以奖代补”补助建安费用的40%,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集士港镇丰成村。

建设规模:道路南北走向,南起工贸一路,北至集环路;道路全长约285 米,新建桥梁1 座及根据规划改河道,标准横断面宽24 米,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工程;排水管及其他市政管网;河坎工程;道路配套绿化、路灯、公交站台、交通环卫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509.3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暂定为3026.57万元,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概算为准。

招标控制价:98.13万元。

服务期限:总周期30日历天,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5日历天;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勘察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道桥类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帐号:81270101302183640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退还时间: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 条款。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汇款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联 系 人:徐小民

电  话:1596804080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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