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经济开发区东港循环经济科普公园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11日 |
海盐经济开发区东港循环经济科普公园项目
发布时间:2020-08-11 05: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盐经济开发区东港循环经济科普公园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089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东港循环经济科普公园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2020]7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发区椰岛路东侧花海区块、绿道沿线智慧驿站、口袋公园等区块。
2.2建设规模:涉及绿地绿化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对原有花海、东盛路周边绿化进行提升,并新建绿道驿站,并同步建设相关配套管网、生态停车场、智慧城市等标识标牌等。
2.3概算投资(招标工程费及设计费):1954.61万元。
2.4计划工期:2020年10月31日前完工(其中花海区域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2.5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海盐经济开发区东港循环经济科普公园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优化、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程验收、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及维护服务等。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资质①和资质②:
①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1日9时00分至2020年8月31日14时3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0室(海盐县海政路333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北路1816号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五楼
联系人:肖磊 联系人:崔祥明
电话:0573-86800027 电话:0573-86180035
传真: 传真:0573-86180037
2020年8月11日
招标公告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 2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资质①和资质②: ①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 |
| 3 | 企业施工业绩 | 自2017年01月0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投标人承担过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复印件: ①工程施工合同和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上述①、②项不可缺其中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业绩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必须附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同样不予认可。(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 4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 5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
| 6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 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 7 |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 |
| 8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含联合体各方)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 10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1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独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人员证书、“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3、非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必须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但必须满足设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盖章、签字,均指联合体牵头人的。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 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负责项目设计任务, (成员名称) 负责项目施工任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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