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区出租汽车电召95128调度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13日 |
项目概况
宁波市区出租汽车电召95128调度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HZ-2020-0102
项目名称:宁波市区出租汽车电召95128调度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市区出租汽车电召95128调度中心运营服务,包括日常运营管理,110转警服务,终端维护,电召运营服务,车载终端维护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9月0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获取。并在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信息表(投标文件格式)”发送至1254616471@qq.com 邮箱中,并电话确认后为报名成功。未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 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20-07-02 03:00:49;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6、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7、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8、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此事项至疫情解除期间有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可自行选择): 8.1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参与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 8.2参照“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意见,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投标文件。供应商选择邮寄快递方式(建议采用顺丰快递)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联系人:王静,电话:0574-87464312),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投标文件邮寄接收(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请于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递到位)。 8.3新冠疫情期间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由投标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20787
质疑联系人:钱小平
质疑联系方式:18668538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楼301室
传 真:0574-87461353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64312
质疑联系人:黄炳
质疑联系方式:186066019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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