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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南浔青浦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10日
招标采购正文

 

南浔青浦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浔青浦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浔发改投资〔2020〕20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浔青浦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道路建设起点位于南浔镇横渠头村南部,终点位于双林镇邢窑南侧,从南浔青浦产业园区南侧横贯而过,连通南浔区S213省道、浔练公路、三高连接线、三新公路,做为园区配套实施对外主要交通运输要道,主线全长11.07公里。全线有大桥1座,中小桥15座,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2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6457.2092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7179.3445万元。

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标段:

第EPC01标段:南浔青浦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三改(改河、改渠、改路)、交叉工程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公交车站等的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与上述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和相关科研、专题报告等。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2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工期;施工工期18个月,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财务、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中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该联合体成员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承担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承担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10月12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汤工0572-2220028)。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业务管理——网上提问在线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9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0年9月28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3日9:30(北京时间,下同);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上传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huzhou.gov.cn)、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开标区域1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5.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或未按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或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委派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

5.6 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内的,投标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5.7 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5.8 请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5.9 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的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年丰路1388号发展大厦A座18楼

邮    编:313009

电    话:0572-2909927

传    真:0572-2909906

联 系 人:邱女士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邮    编:310030

电    话:0571-85393046

传    真:0571-85393046

联 系 人:朱先生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杨成蛟 签于 2020/8/10 16:15:27
附件:
初设报批稿.rar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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