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滨江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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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之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下载。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4、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8月21日14:00;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平台中,超过响应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并递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份响应文件(后缀名为.bfbs),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2990430955@qq.com)。 (3)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委派单位工作人员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后递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鉴于目前还处于疫情特殊期间,为响应“少见面,不接触”的原则,递交响应文件将采取即交即走的方式。 3、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4、供应商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七、磋商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八、开标时间:2020年8月21日14:00;开标时供应商应在线进行CA锁解密,给予供应商在线解密的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九、开评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 十、本公告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形式用电子邮件递交至(2990430955@qq.com)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形式用电子邮件递交至(2990430955@qq.com)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活动采用磋商供应商非现场方式实施,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响应,响应时须递交在线投标响应文件,并与代理机构保持联系。代理机构将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疫情防治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解释口径》第四条“采购组织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的要求,临时组织线上网络开标会议与供应商进行在线开标,供应商需提前准备好电脑与制作好的在线投标响应文件CA锁进行在线等候解密。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磋商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4、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5、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原件备查资料(备份文件提交供应商自愿,如供应商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参与开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6、供应商授权委托书上的电子邮箱为指定合法往来函件的邮箱。 7、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州市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572-2665298 质疑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0572-2665292 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方式:13178617336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3023887637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和瑞科技广场2号楼3F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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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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