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CQ2020053)信息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7日 |
本中心受海宁市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宁市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0053
二、标的概况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拟新增注册资本(元) |
交易起始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是否有
优先权人 |
|
1号 |
增资后海宁市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0%股份 |
2000000 |
3103000 |
930900 |
无 |
三、项目规定
具体请咨询转让方(海宁市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四、受让资格
1、受让方应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3年以上的公司法人(不接受联合体);
2、受让方有较强的财务和经营能力,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2017年至2019年需连续三年利润总额大于零。(以审计报告为准);
3、在嘉兴地区范围内的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包含“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所有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在嘉兴市范围内与检测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4、受让方应具备稳健的经营能力,具有工程施工类、咨询服务类等相关行业的良好业绩,未来能够为检测公司带来业务资源和拓展市场支持。
五、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方式进行交易。
六、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10月9日(工作时间);
看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858387039。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确认竞买人资格。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2020年10月9日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3.缴纳交易保证金。
竞买人根据网上报名打印的《要素交易标的报名电子确认单》上指定的账号,在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2020年10月9日16:00)前以转账方式(柜面或网银)缴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人应确保缴款人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不一致的系统将视为保证金未缴纳成功。交易保证金互不开收据。
4.现场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复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审查时间:同报名时间;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要素交易窗口。
竞买人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后,提交以下资料赴交易中心确认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表(附件1);
(2)竞买承诺书(附件2);
(3)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纸质或电子);
(4)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上述若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委托代理人仅可接受一位竞买人的授权办理报名手续;
(6) 提供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2017年至2019年需连续三年利润总额大于零,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期满3年以上的公司制企业法人的相关证明;
(7)提供工程施工类、咨询服务类等相关行业的良好业绩证明材料;
(8)响应综合评分规则的相关材料;
(9)上述若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同一委托代理人仅可接受一位竞买人的授权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代理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经转让方(海宁市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复审合格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复审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13日),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撤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名不具竞买资格:
(1)不符合受让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3)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
(4)无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已过期或失效的;
(5)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资料不齐全或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上午10:00;
地点:本中心三楼评标室。
九、交易保证金退转
1.成交的标的,其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作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2.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交易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3.交易保证金到账超时的,视为报名无效,其保证金作误入款以转账方式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十、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交易成交总价计算,以每个标的成交总价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向转让方按以下标准收取:
(1) 100万元(含)以下的,按成交金额0.8%;
(2)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5%;
(3)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4%;
(4) 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3%;
(5) 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2%;
(6)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1%;
(7) 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08%,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一、成交原则
1.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的竞买人,采用综合评议方式进行遴选。市交投集团董事会以检测公司资产评估价为基础,结合意向竞买人的经营条件、业务资源拓展和报价等因素审议选定受让方(投资方),综合评议规则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二部分。
十二、付款及履约保证金
1.付款时间:本项目的成交价款(或首付款)、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进入中心平台统一结算。各成交标的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作该标的成交价款(或首付款)的一部分,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或首付款)差额部分和交易服务费缴纳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3.竞得人须在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三、签订合同
1.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模板可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2.《成交确认书》、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竞得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即成为本项目的受让方。
十四、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除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1)竞买人应价后撤回的;
(2)因竞买人原因(不按时参加综合评议会或参加综合评议会但所有竞买人均对于起始价不应价)导致所报标的流标的;
(3)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4)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成交后放弃受让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8)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合同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十五、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六、其它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
2.竞买人应慎重决定交易申请行为,一旦向本中心提交交易申请的相关资料,即表明对交易标的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七、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4楼405
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0573-87657825
项目交易文件请点击本链接下载。
要素交易(手机端、电脑端)网上报名、网上竞价操作说明详见: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资料下载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